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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经办系统绩效考核是公共组织绩效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是失业保险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施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组织其管理模式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其工作绩效最终由服务对象来评判。因此,如何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共组织绩效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也给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于失业保险经办系统等从事公共服务部门而言,绩效管理更是着眼于工作的效果和提供服务的质量。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失业保险绩效管理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了,我国失业保险的绩效考核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存在着考核流于形式、重定性评估、轻定量评估、不重视考核信息的反馈、考核结果使用不当等弊端,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致使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在绩效考核的诸多方面及环节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善。因此在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我市失业保险经办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对于推进失业保险事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文采取了调查研究,比较分析和系统分析,结合对沈阳市失业保险经办系统绩效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实际,提出在失业保险经办系统采用绩效管理的必要性。结合应用目标管理、关键绩效领域、激励理论等绩效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完善失业保险经办系统绩效管理的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本文最后还对绩效考评体系的实施保障措施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