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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适当的市场监管对于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保障民众所获取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也在逐步加强对社会性领域的市场监管。随着多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原有的“碎片化”市场监管体制已不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和社会需求,进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既是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调整,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民生的需要。 2009年开始,全国多地开始进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天津市也于2014年开展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并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在省级层面整体进行改革的样本。经过三年多的改革实践,天津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2018年,国家层面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确定方案并即将开展。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调查问卷法、案例研究法、理论联系实际法等研究方法,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市场监管的研究情况、国内市场监管体制沿革,分析了国家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内容,介绍了天津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情况,提出了天津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遇到的干部队伍思想融合不够、食品等专业领域执法力度不足、基层执法任务重、压力大、市场监管信息化能力有待提高、组织效率不高等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运用巴纳德组织管理理论、整体性政府理论,借鉴国外先进市场监管经验、国内其他地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就如何完善天津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深化机构和职能整合、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人员融合问题、增强专业化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共治功能、发展市场监管信息技术手段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