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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总量控制的类型和阶段,深入研究大气污染总量控制方法、探讨和分析现行总量控制方法的弊端和局限性,改进和完善总量控制的技术方法,对总量控制制度在我国的贯彻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分析了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P值控制的差异,阐述了我国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我国实行总量控制的重要意义。然后,以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例,提出了总量控制的“阶段论”,讨论了不同的总量控制类型与大气环境质量阶段的关系,认为不同的总量控制类型反映不同的环境质量状况和要求,不同的大气环境质量阶段应选择不同的总量控制类型,同时认为总量控制“阶段论”的设想符合污染防治规律。接着,通过分析A值法计算模式和参数以及对一些实例的分析,指出了现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A值法模式本身和使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国标A值法中地理区域性总量控制系数A值的确定过于粗糙,且A值不是一个定值,取值范围偏大,实际应用中取值很随意;总量控制模式中面积的取值对确定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产生的影响说明了模式本身的缺陷,而总量控制区范围划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实际应用中总量控制区域划分的随意性往往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最后,针对A值法及总量控制区范围的划定和A值的确定提出了改进的建议,指出:A值应细化到县级行政区域,各地的A值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技术方法确定,各地的A值应该给出一个定值而不应是一个范围,各地理论计算的A值可进行适当修正,A值由各省确定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总量控制区范围划定应制定明确标准,总量控制区范围不宜划分过小,而作为具体的研究地区,应在区域的大背景下,确定其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A值法应和指令性总量控制有机结合。这些问题的探讨和改进建议,有助于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法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