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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转基因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蓬勃发展,各国都致力于推广和发展生物技术并将其作为提高本国综合国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转基因产品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也就愈发显得迫在眉睫。世界各国纷纷从本国的国情出发,积极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来对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发,生产,流通与跨境贸易等环节进行规制和管理。各国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法规犹如一种市场信号,不仅反映了其对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客观要求,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世界各国在转基因生物技术和农业竞争力等方面的明争暗斗。因此,在这样一个大环境背景下,十分有必要对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主要的农产品贸易国家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法规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综合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国管理的严格程度进行更加客观的综合评价,以期能够更加明确全面的了解我国贸易伙伴国对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态度和倾向,并为我国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法规的创新和完善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的参考,从而有利于我国制定既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本国粮食安全同时又能促进转基因技术继续创新和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也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化以及转基因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国际视角的依据。因此,本文从转基因农产品的食品供应链的角度出发,从转基因食品的研发与实验、商业化生产、流通与销售、进口和政府宏观管理五个方面,对全球21个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的转基因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比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一个包含21个国家,25个评价指标的三层次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灰关联法对各国转基因安全管理的严格程度进行更加客观科学的定量的综合评价,并对各国按照转基因安全管理严格程度进行排序及分类。通过对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本文得出的结论有:各国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的制定参差不齐,且具有明显的国别差异性;而对我国来说,尚还缺乏一部专门法律对转基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进行管理,管理部门繁杂且分工不明确,对上市后的转基因食品监管不到位,因此我国的管理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除此之外,各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对转基因的安全管理严格程度也严松分明,且关注重点不同。因此,针对我国今后法规制定以及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和国际贸易,本章提出:我国应从国际视角出发,在全面深入了解各种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全面且适用的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同时明确出口目的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态度及管理严格程度,并灵活改变传统的贸易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