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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的重点三大领域为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三大节能领域都对促进我国整体节能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工业节能作为三大节能的重中之重,引领我国节能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政策方针,“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制定了《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落实和推出了一系列财税和价格政策,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为了准确分析现行财税的执行效果和局限性,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财税和价格政策体系,以解决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业节能减排格局。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运用了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第二章通过对江西省工业领域能耗的现状以及能源生产现状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江西能源存在严重的供不应求,能源需大程度上的依赖外省供给:同时由于江西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基础较为薄弱,能源利用率偏低从而造成江西省存在能源供给不足且能源浪费比较严重。在此基础上要达到江西省制定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目前江西省目前围绕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主要有财政预算投资、财政奖励政策、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贴息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这些政策对促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效应,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预算内节能投资资金有待整合,现有的专项资金、基金难以满足节能发展的巨大支持需求;2.财政奖励力度小,享受面窄;3.补贴政策目标的制定带有随意性补贴方式不科学、结构不合理;4.现行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比例相对较低,对相关节能企业的扶持力度较为有限;5.地方财政配套措施不完善;6.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手续繁杂,企业动力不足;7.企业节能意识比较薄弱;8.资金落实程序较为复杂。
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在借鉴国际和国内政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方面完善财政政策,降低单位能耗水平。(1)积极完善财政预算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制定并完善有关降耗降污的财政补贴激励政策。(3)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指导作用。(4)建立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完善财政政策,减少能源回弹效应、降低能耗总量。(1)打破原有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创新财政支持体系,提高资金使用率。(2)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对产业结构转换的导向作用。(3)调整政府财政政策,降低技术进步对能源产生的负效应。(4)通过补贴奖励生产者或消费的方式,降低能源消费量。
通过实地调研方法进行实证分析,认为税收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江西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政策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项目多而复杂,且不同税种之间规定标准还不统一,操作难度大;合同能源管理优惠规定不够明朗,影响政策的执行;再生资源范畴界定不清,税务部门难以把握;2.政策存在漏洞,标准变动性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窄、设定标准高,企业享受大打折扣;3.申报材料和手续复杂,企业认定成本高;4.政策宣传和税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
通过深入分析政策实施效果,本文在借鉴国际和国内经验的基础上,认为税收政策的完善应着力表现为降低单位能耗水平,减少能源回弹效应、降低能耗总量。具体措施有:1.发挥税收引导作用,通过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促进工业企业单位能耗的降低;2.利用税收的约束相权机制,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3简化认定程序,利用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方式和其他政策,促使工业内部结构优化。4.完善税收政策,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总量,具体包括(1)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比如统一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标准,加强合同能源管理规定。(2)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激励政策。(3)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素质。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运用了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第二章通过对江西省工业领域能耗的现状以及能源生产现状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江西能源存在严重的供不应求,能源需大程度上的依赖外省供给:同时由于江西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基础较为薄弱,能源利用率偏低从而造成江西省存在能源供给不足且能源浪费比较严重。在此基础上要达到江西省制定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目前江西省目前围绕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主要有财政预算投资、财政奖励政策、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贴息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这些政策对促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效应,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预算内节能投资资金有待整合,现有的专项资金、基金难以满足节能发展的巨大支持需求;2.财政奖励力度小,享受面窄;3.补贴政策目标的制定带有随意性补贴方式不科学、结构不合理;4.现行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比例相对较低,对相关节能企业的扶持力度较为有限;5.地方财政配套措施不完善;6.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手续繁杂,企业动力不足;7.企业节能意识比较薄弱;8.资金落实程序较为复杂。
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在借鉴国际和国内政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方面完善财政政策,降低单位能耗水平。(1)积极完善财政预算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制定并完善有关降耗降污的财政补贴激励政策。(3)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指导作用。(4)建立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完善财政政策,减少能源回弹效应、降低能耗总量。(1)打破原有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创新财政支持体系,提高资金使用率。(2)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对产业结构转换的导向作用。(3)调整政府财政政策,降低技术进步对能源产生的负效应。(4)通过补贴奖励生产者或消费的方式,降低能源消费量。
通过实地调研方法进行实证分析,认为税收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江西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政策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项目多而复杂,且不同税种之间规定标准还不统一,操作难度大;合同能源管理优惠规定不够明朗,影响政策的执行;再生资源范畴界定不清,税务部门难以把握;2.政策存在漏洞,标准变动性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窄、设定标准高,企业享受大打折扣;3.申报材料和手续复杂,企业认定成本高;4.政策宣传和税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
通过深入分析政策实施效果,本文在借鉴国际和国内经验的基础上,认为税收政策的完善应着力表现为降低单位能耗水平,减少能源回弹效应、降低能耗总量。具体措施有:1.发挥税收引导作用,通过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促进工业企业单位能耗的降低;2.利用税收的约束相权机制,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3简化认定程序,利用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方式和其他政策,促使工业内部结构优化。4.完善税收政策,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总量,具体包括(1)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比如统一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标准,加强合同能源管理规定。(2)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激励政策。(3)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