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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制改革及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制创建构成了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前期阶段。作为法律现代化前期阶段的重要参与者、缔造者及北洋军阀时期民主共和国的坚定捍卫者,伍廷芳的法律思想及实践在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居于一定的历史地位。其法律思想和实践具有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向资产阶级民主共和转变的明显演变轨迹。对伍廷芳法律思想及实践形成的原因、过程、特点及经验教训的深入探求,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清末新政及辛亥革命的复杂性、有助于中国近代法制史及法律思想史研究、能为当今的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正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全面考察伍廷芳在清末法制改革中的具体法律实践并归纳其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法律思想内涵(1903—1907)。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伍廷芳投身民主共和直至为共和殇国这一历史阶段的法律思想(1911-1922)。第三部分,对伍廷芳由君宪到共和这一法律思想及实践的转变动因进行剖析,并历史地、客观地评价伍廷芳法律思想及实践的历史地位及其局限性,由此得出几点历史启迪,以期为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结束语部分从总体上对伍廷芳法律思想和实践做出评价。揭示出研究这一课题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