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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来说,税收执法引致的纳税风险,是由于税收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不当给企业可能带来的经济、名誉等方面上的损失。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纳税人自身经营、核算和纳税的不合法、不规范,直接原因是税收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不当,而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税务机关的执法不当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税收执法引致的纳税风险普遍存在于现实经济生活当中,并且在风险转化成现实损失时,会对企业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造成损害。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非常有必要做好税收执法引致的纳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工作。 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该类风险的研究工作并不特别充分,尤其是站在企业角度对于该类风险防范与化解问题的研究更是略显不足。这是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 本文以不完全信息、理性经济人及其修正、税收法治化三个假设为理论前提,首先对税收执法问题进行了阐述,内容包括税收执法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基本原则。这部分内容为文章后两部分的撰写奠定了基调。 在“税收执法引致纳税风险形成机理及其成因分析”这部分内容中,首先对税收执法引致纳税风险的风险和特点进行了描述,然后根据动态博弈理论,分别在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假设前提下,对主观故意执法不当的税收行政执法主体和纳税人的动态博弈过程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税收行政执法主体的主观故意执法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的收益越大、损失越小、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收益越小、成本越大,则执法不当的可能性更大;对于企业来讲,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收益越小、成本越大,则维权的可能性越小。此外,这部分还对个别税收行政执法者和纳税人之间违法的“权钱交易”行为进行了博弈分析。 因此,在对风险成因分析这部分,本文先从对双方行为的博弈分析结果入手,就影响双方行为选择的几个因素进行了剖析,并以此为研究基础,进一步得出结论:在税收行政执法主体主观故意执法不当的情况下,税收执法人员主动“寻租”是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主观因素,税收执法力度的可控性和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使寻租变成了现实。而很多企业在税收执法不能做到全覆盖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建立依法纳税的意识,存在着侥幸心理,通过各种方式逃避缴纳了一些税款,在其遭受执法不当时,由于担心得罪税务机关执法人员而失去这些所谓的节省下来的税款,因此不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有的纳税人甚至想通过贿赂等方式给予执法不当者好处,来寻求逃避缴纳税款的行政庇护。这些都进一步助长了税务机关某些执法人员执法不当的行为。对于税务机关非主观故意执法不当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的情况,本文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与税制缺陷、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和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强有关,企业在很多情况下不能识别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不当行为,也与这些因素有关。 基于对税收执法引致的纳税风险成因的分析,本文在最后一部分提出了规避化解风险的建议。对于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主观故意执法不当的防范,本文首先根据动态博弈分析的结果,从理论上得出了风险规避化解框架,即企业防范风险关键是要建立依法纳税的观念,最好办法莫过于从源头上让税收行政执法主体不选择执法不当行为,这样就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对“税收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的收益、损失、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收益、成本”四个要素施加对自身有利的影响。根据这个指导思想,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规避化解风险的建议。这其中的有些建议也同样适用于规避化解税收执法人员非主观故意执法不当给企业带来的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