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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期,上交所与深交所的相继成立,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标志性事件。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后,1993年我国正式建立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在证券市场不同的发展阶段,我国实行过审批制和核准制两种制度,其中审批制包括“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两个发展阶段,核准制包括“通道制”和“保荐制”两个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我国处于核准制的“保荐制”阶段,在保荐制下投行承担了更大的责任与风险。企业在申请IPO时,投行需要承担保荐责任,上市以后,投行还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承担持续督导责任。有学者认为,声誉的维护和提升是投行在选择发行企业时最看重的因素,投行会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企业进行辅导上市,声誉越高的投行更愿意与那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低风险的公司合作。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当企业上市后,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是否会表现更好呢?
本文以2011-2015年投行承销的767只IPO新股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从2012年“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对投行的影响这一独特的视角,研究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是否会表现更好。考虑到我国正处于新兴与转轨并存的特殊时期,各地区间社会诚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将社会诚信水平纳入投行声誉与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之间关系的研究中,进一步考察在企业申请IPO时,地区社会诚信差异是否会影响企业对投行声誉的依赖程度。
本文将投行声誉分成声誉建立期和声誉检验期,根据投行在声誉建立期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将投行分成5个等级,排名1-10名为第一档投行,排名11-20名为第二档投行,排名21-30名为第三档投行,排名31-50名为第四档投行,排名50名(不包含)以外为第五档投行。
研究发现:(1)在“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前,投行声誉与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并没有表现更好。在“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后,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会表现更好。(2)“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前,在企业申请IPO时,地区社会诚信差异不会显著影响企业对投行声誉的依赖程度。“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后,地区社会诚信差异会显著影响企业对投行声誉的依赖程度,来自社会诚信水平较低地区的公司,其在申请IPO过程中往往更倾向于聘请高声誉的投行。
本文进一步丰富了在企业上市过程中与投行声誉、社会诚信有关的研究,同时为投资者在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时提供一个参考依据,投资者能够根据发行人聘请的投行的声誉以及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社会诚信水平来判断发行人上市后的业绩变动。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当企业上市后,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是否会表现更好呢?
本文以2011-2015年投行承销的767只IPO新股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从2012年“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对投行的影响这一独特的视角,研究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是否会表现更好。考虑到我国正处于新兴与转轨并存的特殊时期,各地区间社会诚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将社会诚信水平纳入投行声誉与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之间关系的研究中,进一步考察在企业申请IPO时,地区社会诚信差异是否会影响企业对投行声誉的依赖程度。
本文将投行声誉分成声誉建立期和声誉检验期,根据投行在声誉建立期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将投行分成5个等级,排名1-10名为第一档投行,排名11-20名为第二档投行,排名21-30名为第三档投行,排名31-50名为第四档投行,排名50名(不包含)以外为第五档投行。
研究发现:(1)在“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前,投行声誉与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并没有表现更好。在“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后,声誉越高的投行承销的IPO公司上市后业绩变动会表现更好。(2)“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前,在企业申请IPO时,地区社会诚信差异不会显著影响企业对投行声誉的依赖程度。“IPO史上最严财务核查”之后,地区社会诚信差异会显著影响企业对投行声誉的依赖程度,来自社会诚信水平较低地区的公司,其在申请IPO过程中往往更倾向于聘请高声誉的投行。
本文进一步丰富了在企业上市过程中与投行声誉、社会诚信有关的研究,同时为投资者在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时提供一个参考依据,投资者能够根据发行人聘请的投行的声誉以及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社会诚信水平来判断发行人上市后的业绩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