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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新命题与新论断,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哲学理论和辩证思想。本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辩证思维做了详细的研究和梳理,旨在揭示“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辩证规律,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本文从四个层次进行分析,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宗旨和思维模式进行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宗旨体现在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法治实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以及以发展的眼光看当下的法治建设。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维模式旨在揭示他思维模式中的整体意识和问题意识;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辩证思维的相关论述进行分析。法治建设是构建法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需要,抓好法治建设,必须全面关注公众的客观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做到一手抓德治,一手抓法治,且两手都要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法治联系“五位一体”共同推进、共同建设,要充分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三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辩证思维的理论意义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我们对世情、国情、党情上有了新的角度,对法治思想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性表现有了新的视野,对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有了新的方法,对化解干部与群众之间关系上有新了的路线,对探究国际法治和国家法治之间关系上有了新的理念,对判断近期和长远之间的关系上有了新的战略;四是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辩证思维的实践价值进行分析。习近平的法治思想中的辩证思维的实践价值内涵深厚,包含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法治哲学观。它有利于正确认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有利于整体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思考“命运共同体”的法律问题,有利于以法治方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辩证思维要求我们在法治建设中做到统筹兼顾,具有辩证思维,要在不断发扬优秀的法治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发展,全面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处理好社会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推动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