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面对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不佳的困扰,我国保险市场在波动中逐步成长,行业资产、业务规模均实现长足进步,综合经营的模式已经逐步形成,并在国家经济规划中得到巩固和发展。然而这一时期,部分国际金融集团又返回专业化经营战略,保险业综合经营的模式在全球范围内遇到阻碍和质疑。这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保险业综合经营范围经济效应的成果及模式的适应程度。本文首先从范围经济的交易费用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和资产专用性理论角度入手,分析范围经济的存在可能及其产生机理,阐明综合经营和范围经济的紧密联系和相互影响作用。随后对保险综合经营的国内外发展历程及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阐述分析,结合所做保险范围经济的实证检验结果,对我国保险业综合经营的适宜模式作出选择,并提出改善保险综合经营的适用政策建议。保险业范围经济的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实行综合经营的保险集团整体上还未达到范围经济效应,而且以资产规模中上等的保险企业范围经济效应优于资产规模偏大和偏小的企业。在特定产出的范围经济中,以财险业务的范围经济最优,投资业务的范围经济效应最差,寿险业务则居于其中且波动幅度较大。适宜我国发展的综合经营有以下几方面特点:1.相继开展完整的财险、投资、寿险业务;2.选择并购、自建、协议合作等多样化的业务进入方式,推广营销服务的多渠道发展;3.适度发展业务规模,实现业务种类多样化和均衡化发展;4.充分发展信息、资本、人力等资源的共享作用,建立行业内共享机制;5.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集团化模式就是我国现行阶段有效适宜的综合经营模式,由于其尚未达到范围经济,还需要全行业协力建设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协同不同业务间的开发、展业、服务、理赔等活动,达到资源共享和充分利用,同时有效控制营销员队伍规模、发展创新型业务渠道,就能实现综合经营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共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