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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迅猛,并为人们安居乐业和国家稳定发展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保障。然而,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各类保险有关的规则、制度或法律尚不规范和不健全,保险行业“自律”和诚信缺失严重,保险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加之处于天然弱势地位的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单薄和保险自身的特殊性,直接致使当今“误导销售”、“理赔难”等侵犯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猖獗存在。这些侵权行为直接严重侵犯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大大降低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信任,动摇保险行业的根基,妨碍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鉴于此,我国己积极采取一些列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相比西方保险行业发达国家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我们还有很多成功经验要借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关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始于2000年左右,许多理论学者和实务界专家分别就此提出了自己的鲜明观点和独到见解,为推动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但对界定保险消费者这一基本概念始终未形成一致意见。本文从保险消费者的基本问题切入,参考借鉴国内外保险学者和专家意见,总结出自己对保险消费者等基本概念的探究性界定,接着对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及其形成原因予以概括和剖析,并阐释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最后围绕完善法律体系、加强保险监管力度、规范保险人行为和教育保险消费者等提出自己对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理建议。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保险消费权益保护的基本问题。首先对消费和保险进行辨析,并依据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13年保监会颁布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保险消费的消费属性而适用《消法》调整,同时阐释保险消费的特殊性,这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然后对保险消费者予以探究界定,依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确定保险消费者的范围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并阐明保险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这是本文创新点之二第二部分阐述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概括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主要是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监管目标错位、保护机构和维权程序不完善等,同时从保险人、保险行业、保险消费者、保险监管和法律规范等五个角度分别予以剖析,深刻总结现状形成的原因。第三部分阐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现实必要性。保险消费者是保险行业的根基,只有切实保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保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第四部分阐述完善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建议。分别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保险监管力度、规范保险人行为和教育保险消费者等角度,加之借鉴国外优秀成功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其中引入合理期待原则以完善保险监管体系和完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以加强保险公司管理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