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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我国体育彩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彩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比较注重体育彩票的立法工作,并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政策。这些法规政策在体育彩票的发行初期对规范我国体育彩票市场,维护彩民的合法权益是行之有效的。然而,随着我国体育彩票的不断发展,现有的法规政策已日益暴露出一些不合理的方面。因此,本课题首先在对我国体育彩票立法进程进行回顾和评析的基础上,通过借鉴部分国家彩票立法的经验教训,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体育彩票立法的若干构想,这对于规范我国体育彩票市场,促进我国体育彩票市场持续、快速、健康、有序的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本课题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对比研究法、逻辑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综合运用了体育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围绕我国的体育彩票立法进行了研究。 研究认为: 1、我国现有体育彩票立法中的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体育彩票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体育彩票立法中政府的角色定位;(2)体育彩票立法中确定的市场产品类型;(3)体育彩票立法中确定的公益金的分配使用方式。 2、从部分国家的彩票立法中得到三个启示:(1)彩票的主办权是唯一的;(2)彩票的具体经营操作是由企业来完成的;(3)通过发行彩票所筹集的资金都用于公益事业。 3、完善我国体育彩票立法时所遵循的立法原则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信原则、“取之于社会、用之于体育”原则。 4、完善我国体育彩票立法的主要方面有:(1)重新定位政府角色:由监管与操作并行的“双重角色”到只监管的“单一角色”;(2)重新确定市场产品类型:由“一般”体育彩票到“特色”体育彩票;(3)重新确定公益金的分配使用方式:由混合使用方式到专项支出方式;(4)引入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