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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化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预算编制改革是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预算编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预算编制年度不合理;第二,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与完整性;第三,预算编制方法与预算收支测算方法不尽科学;第四,预算编制体系和内容不完善;第五,预算编制有关职能不分;第六,预算编制立法不健全。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政府预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都大打折扣,也使得预算应有的经济与政治功能未得到充分合理发挥,从而加深了公民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危及政府的合法性。 通过与美国、日本、法国等国的预算编制模式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技术落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制度的落后与缺失。在我国目前转型期这—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们从以下三方面着手预算编制的改革:第一,技术层面的改进;第二,制度层面的创新;第三,法律及配套措施的保障。这些改革都将是阶段性的,它们将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进展而继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