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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两者应当相互协调地发展。然而现实中两者往往处于不协调发展状况,影响区域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交通运输与经济不协调表现为滞后或是超前于经济发展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不利于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全国交通会议明确指出要不断加强交通运输的协调性,并指出交通协调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得到不断重视。本文借鉴系统理论、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研究成果,针对当前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研究中的薄弱环节,以系统理论为指导,特别是以协同学原理为指导核心,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协调发展进行探索研究。本文首先从定性分析入手,对区域经济系统与交通运输系统分别进行分析,进而分析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我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分析区域交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机制。本研究重点在于构建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协调发展评价总体思路与评价指标体系;将主成分分析法运用于求解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并构建反映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静态、动态评价模型;将区域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的静态协调发展分为4大类10小类。以西北五省区为例,分析西北五省区交通运输与经济现状;以1995~2004年间的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数据为基础,进行两系统协调发展情况的评价。得出西北五省区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系统静态、动态协调发展度,以及静态协调等级中交通运输与经济的发展关系。结果表明:西北五省区交通运输与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在2000年后处于平均发展水平之上,且新疆与陕西的发展态势相似;静态协调发展最好的是新疆,其次是陕西,最不好的是甘肃与青海,波动较大;动态协调发展则是新疆、青海、宁夏相对较好,不总处于协调发展轨迹上,而陕西与甘肃则是一直不处于协调发展轨迹上。最后,本文针对西北地区交通运输与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