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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业诚信缺失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我国存在,在其他各项制度均比较健全的国家也依然存在。我国现阶段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问题尤其严重,财政、审计部门所进行的历次检查都会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问题,这些造假问题广泛地存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会计行业诚信缺失严重削弱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导致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失误、监管失灵;会计行业诚信缺失使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失,极易引发社会问题;会计行业诚信缺失也助长了不法分子侵呑国有资产的行为,会计行业诚信缺失也会计人员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会计行业人员自身无法抵御利益的诱惑,不讲诚信,利用职务之便制作假账以满足私利的现象也日趋增多。会计行业诚信缺失也直接加重了社会整体缺乏诚信的现状。因此,必须对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现状进行深入研究,深入分析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会计活动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资金、财产活动进行记录,并遵循公认准则加以反映,从而使相关各方对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务状况有真实、客观的了解,为未来的经济活动提供一定的依据的活动。具体从事这类活动的人员即为会计人员。会计行业是指从事会计活动及对会计信息进行审查、审计以其他以会计信息为全部或大部分工作内容的人员的总称。会计行业人员既包括企业内部从事会计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及财务会计部门的负责人,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的会计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还包括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中介机构,如财务公司、税务公司等的人员。必须区分会计行业人员和会计信息提供者这两个概念,会计信息提供者的范畴大于会计行业人员,单位的相关领导者属于会计信息提供者,但不一定是会计行业人员,违反诚信的追责对象应当是会计信息提供者,而不应单纯追究会计行业人员的责任;会计诚信是指会计行业人员应当客观、真实、全面、公正地披露真实信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可信的会计信息,忠诚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服务。会计行业诚信要求会计行业人员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所发生的经济活动、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负责。加强会计行业诚信建设有重大意义:首先,诚信是会计行业的基本要求;其次,会计行业人员诚信是是国家进行宏观决策的前提之一;再次,会计行业诚信是国家有效监管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会计行业诚信缺失情形严重:各类企业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造假现象;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的现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造假现象。造成会计行业人员诚信缺失的原因主要在于:当前社会整体环境的普遍缺乏诚信氛围,会计行业人员无法独善其身;真正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人员管理机制中缺位,会计行业人员并不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负责,其对会计行业人员无约束力;外部审计机制存在设计缺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收入来源于被审计对象,无法实行有力的监督;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责任过轻,不能有效追究违反诚信的注册会计师本人、相关负责人的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部分会计行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不能抵制利益的诱惑和外部压力,也是造成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因素。改变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现状的对策主要有:应当加强社会诚信环境建设,在各领域、各群体中加强诚信教育教育,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进行严格要求,使其为社会做出表率;加强对会计行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建立会计行业人员诚信档案应广泛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应当由真正会计信息使用者委派,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负责,加强会计人员的独立性,解决会计人员的囚徒困境;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制度。如建立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退出机制;与行业协会紧密合作,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实行会计师事务所的轮换机制,加大违法成本;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等;加强违反诚信的责任体系建设。完善法律责任体系,使不同性质的责任之间有相互衔接,加重直接负责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在责任主体方面,提出应当适当加强会计师个人的赔偿责任,对会计师的造假行为给予足够震摄;还应当对外部审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形式进行改革,鼓励支持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加重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者的个人责任;建立民间监督机制,发挥民间监督机构的作用,允许民间监督机构通过揭露虚假会计信息获利。同时,应当防止由于利益的驱使力量,使民间监督机构偏离正常的轨道,必须通过严历的制度约束,防止民间监督走向另一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