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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土地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对于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1982年和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认了农民对土地承包权。2002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宣布“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至此,农民土地承包权被以法律形式正式确定下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根据法律规定和要求,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法律文本、证书的形式进行登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承包地财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技术模式研究属于开创性工作,山西省目前没有可以全面推广的模式可供参考,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文献查阅等途径,对山西新绛、陕西高陵、四川安县三种确权技术模式进行研究,提出适合山西省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模式。并对山西蒲县、长治县、新绛县分别采取本地确权模式和本研究探索的土地确权模式进行经济性对比,为本文探索的山西省土地确权模式的经济可行性提供数据支持。通过对山西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进行研究,找出政策层面的地块面积争议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主体的登记问题、确权工作方法、保障措施、技术层面的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分别从历史因素、技术因素、政策因素、认识因素四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六项推进措施,一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解决土地确权难点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各部门积极形成合力。三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保证经费预算与落实。四是积极推动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五是积极开展登记培训,提高确权人员素质。六是加强安全保密意识,认真做好登记保密工作。论文所提出的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模式和推进措施,对山西全面科学铺开此项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强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