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obypig_3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新《婚姻法》正式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明确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主体、承担赔偿的责任主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构成要件,并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婚姻法中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进步,该法实施以来,对制裁侵害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补偿受侵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维护和保障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司法审判实践和婚姻家庭法理论的进一步结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逐渐显露出不足,在法律适用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远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而本文所论述不仅包括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还应当包含更多内容,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构建完善的婚姻关系损害赔偿制度之体系:一是在性质认定上,应将损害婚姻关系赔偿责任的性质定性为侵权责任,认清婚姻和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本质,为立法和实践指引正确的方向;二是在归责原则上,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的损害赔偿制度中;三是在请求权行使方面,本文认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仅配偶可以行使,一定范围之内的其他受侵害家庭成员也应该享有,并且增设婚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第四,应当认可间接妨害婚姻关系侵权责任的赔偿,探讨过错第三人作为婚姻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可行性;最后,进一步完善婚姻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更好的发挥该制度的精神抚慰作用。
其他文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航空运输业越发繁忙,同步而来的安全运行保障压力与日俱增。由于新航线的开辟及各航线上飞行器数量的增加而带来飞行高度层和距离压缩,以前的AC模式
大学生作为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生力军及主力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毕业之后的就业状况和职业发展状
我国综合性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具有一定福利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国家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医学进步等的重要工
BIMCO响应海上安全与环保理念的发展趋势,满足国际范围内“绿色造船”革命的需要,于2005着手制定,2007公布了新标准造船合同,即NEWBUILDCON文本。一方面BIMCO是世界上最大的
地方重点理工科高校发展文科,应该走一般性战略与特色化战略相结合的文科发展之路。为此,要完善文科建设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学科发展战略,推行"
近年来,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业务范围迅速扩大,服务对象从为自由房产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扩展到同时向外部房产项目提供无差别服务,如何将各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集成起
地方理工科高校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从学科专业、服务地方、科学研究等特点迫切需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向高质量的纵深程度发展。结合地
本论文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分析、对比了国内外城市公共自行车的设计研究现状;以杭州为例,从公共自行车用户的人群类别、心理特点等方面对公共自行车用户做了深入的调查和
当今社会,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往往可以通过该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反应出来,一国的技术创新能力越强,往往也就意味着该国经济实力越强、经济水平越高、综合国力越发达。最近
本文针对线性控制系统的可区分性问题做了进一步的研究,给出了弱可区分性的代数等价条件。引入了“可区分子空间对”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之上,给出了两个系统之间存在可区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