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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体器官买卖现象较为严重,关于这方面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人体器官买卖行为一方面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器官移植管理秩序,另一方面也会会给那些出卖器官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然而,我国目前法律对此规制不够完善,仅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了一般规定,并且现有的研究也主要集中论及对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刑法规制,笔者认为,现有的法律规制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法律规制方式比较单一,规制的内容不够周延,法律的实际操作性不够理想。所以,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对人体器官买卖的法律规制,特别是在现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人体器官买卖的民事侵权责任,建立多方位多元化的责任承担机制。本文从现有的人体器官买卖法律规制出发,在详细描述现有法律规制的前提下,提出法律规制的局限和不足。之后对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违法性从学理上和具体的法律规定上做了细致的阐述,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些完善的建议和措施,并提出了建立一些配套维权制度的设想,进而切实加强法律责任追究,最大可能的维护广大人民的权益,同时起到阻遏人体器官买卖行为泛滥的作用。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详细描述了我国目前人体器官买卖的现状,以及此行为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了的危害,突出该行为对他人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定产生的巨大威胁。第二部分是通过案例解决,引出我国对人体器官买卖现有的法律规制,并分析指出其存在的局限和不足。第三部分是对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法律定性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针对现有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和措施。第五部分是从相关配套制度的层面出发,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多层面多角度地帮助受害者获得有效救济,在此同时,提高违法者的机会成本,以期更有效的阻遏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