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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校”是英国大学内部最早的治理理念,源于800多年前的牛津大学,它是指教授集体全权处理大学事务,在19世纪中期以前,“教授治校”一统英国的大学,这与大学的自然形成以及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19世纪中后期以后,在城市大学和新大学内部,“外行治校”理念异军突起,“外行治校”理念是指大学应该由外行治理的理念,它的出现与形成与城市大学和新大学是校外人士筹建以及国家的干涉和社会大环境的改变有关。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英国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和市场化,大学治理压力增大,“教授治校”和“外行治校”各自的弊端凸显,在这种背景下,教授和外行“共同治理”理念悄然兴起。在“教授治校”理念的影响下,以牛津大学为代表的古典大学内部实行“教授治校”治理模式,800多年来,“教授治校”治理模式在不断地调整和改革,20世纪中后期开始,大学治理基础、知识生产方式以及教授角色的改变等给“教授治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在“外行治校”理念的影响下,以伯明翰大学为代表的城市大学内部实行“外行治校”治理模式,100多年来,“外行治校”治理模式也几经调整与改革,20世纪中后期开始,它面临着决策风险增大、学术质量下降、决策执行不力和大学内部同质化增强等的挑战。以诺丁汉传德大学为代表的新大学内部实行董事会治理模式,外行在董事会中占绝大多数,带来治理人员聘任机制不合理、学术委员会权力过分弱化以及审计监督不力等问题。随着大学内部治理理念和实践的不断改革,最初的“教授治校”和“外行治校”的内涵发生了改变,现代意义的“教授治校”中,教授的权力有弱化的趋势,教授由最初的全权处理大学事务演变为现代的参与大学决策,而“外行治校”中,教授由最初的被排除在大学治理之外演变为现代的参与大学事务决策。从二者演变的历史轨迹来看,二者有走向融合的趋势,因此未来英国大学内部治理改革的趋势是寻求“教授治校”和“外行治校”的最佳平衡点,实现二者“共同治理”。尽管英国大学内部治理实践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但它民主的决策机制,健全的协调机制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等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