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垃圾是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相对于占有者来说一般不具有原有使用价值而被丢弃的以固体和泥状赋存的物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剧增,且生活水平提高,从而使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猛增。 2003 年我国660 座城市的垃圾产生量高达14856.5万吨[1],有200 多个城市“垃圾围城”[2],城市垃圾的环境危害和社会危害日益严重。因此,有效的处理处置产生的城市垃圾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循环经济是人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采用的旨在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一种经济形式,相对于传统的开环经济形式而言是一种闭环流动形式。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为解决城市垃圾问题提供了指导,所以,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解决城市垃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实现经济发展和城市垃圾减量化同步;其次,发展循环经济是减轻城市垃圾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第三,发展循环经济是促进城市垃圾产业化的重要措施;第四,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城市垃圾污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循环经济认为城市垃圾是一种“错位的资源”。运用循环经济的观点审视我国城市垃圾产生的影响因素及产生的原因,对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城市垃圾的产业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长期以来,我国的垃圾处置等基础性设施完全依靠政府的单一预算投入和运行,没有专项税费的来源保证,城市平均的财政投入率很低,只能维持清运和简单的处理。加上对环境保护认识的不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标准很低,环卫部门不能规划和建设适当超前于经济发展速度的环境基础设施。由于近20 多年来,我国经济开始以非常高的速度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也从简单的维持温饱向小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