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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作为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问题,是将康德批判哲学构成为一个完整体系的“拱顶石”。自由不只是康德通过对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分而推导出的先验自由,也不只是道德自律之下的实践自由,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审美使自由得以感性显现。因此,康德的自由理论是与康德美学密不可分的。康德美学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解决艺术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问题,即人的自由问题。因而,康德美学所论述的一系列美学问题,不是出自对于艺术本性的考虑,而是源于如何使人的自由得到实现的意图。所以,只有将康德美学置于康德的批判哲学体系之中,才能真正理解康德美学的本质所在。在康德的第一、第二批判中,由于自然与自由的二律背反而导致了二者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从而致使自由只是超验领域内的道德理念,无法在感性的自然当中显现出来。然而,既然人的存在具有理性和感性的双重性,那么,人的自由最终必须在感性的现象领域显现出来。正是出于这一考虑,康德才完成了第三批判,从而将此前的两个批判联结为一个整体,不仅建构了完整的批判哲学体系,而且最终解决了存在于自然与自由之间的二律背反。第三批判通过合目的性原理,使自然与自由的二律背反不仅在逻辑上互不矛盾,而且在现实当中也得到了真正的化解。自然对于人来说,不只是反映自然因果律的自然之镜,而且从根本上揭示了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是由自然向人生成的。自然的合目的性是人的目的的体现,只有将自然的演进看作合乎目的的,人才能从道德目的论的角度把自己视为自然的终极目的,人的自由只有作为人作为自然的终极目的才是可能的。正是在合目的性的基础上,康德美学通过审美在自然与自由架起了一座相互沟通的桥梁。自然美作为道德的象征,表明了人在对自然的审美判断中,由于超越了一切功利考虑与感官欲望的束缚,在非功利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愉悦中体验到自由。自然难以估量的外形及其可怕的力量,使人在自然崇高的镜像面前,反观到自身作为道德主体对自然的超越,人的自由的崇高力量集中体现了人相对于自然的主体性。合目的性不仅适用于人对自然的鉴赏判断,而且适用于美的艺术的创造及其鉴赏。对于美的艺术来说,无论是天才的创造,还是鉴赏者的鉴赏,都体现了人的道德理念及道德自律下的人的自由。因此,正是通过审美的中介,人才能从自然走向自由,人的自由才能得以感性显现。康德美学通过对自然与自由的联结,不仅充分展现了人同时作为理性与感性存在物的人性的复杂性,而且体现了康德将人自身看作目的的人类学思想。人作为自然的终极目的,不能是理性与感性相互分裂的二元人格存在物,而应当是二者相互统一的完整的人。作为康德批判哲学核心思想的人的自由理念,最终是经由感性人类学的审美活动实现的。因此,康德哲学最终是走向感性人类学的。也正因为如此,康德美学才是康德哲学当中的第一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