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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企业的融、投资关系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经历了多次变迁。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证券市场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股票逐步进入“全流通”时代。与此同时,为了履行入世承诺,我国金融市场向外资银行逐步放开,四大国有银行的改制重组上市已经完成了三家,农业银行的重组上市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股东、债权人的改革将对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债权人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也必将会对企业的投资规模产生影响。融资与投资关系的研究是财务管理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现代财务理论基于代理成本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考虑认为,融资结构对投资支出的影响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导致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另一方面,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能够抑制企业投资。在我国融资体系发生重大变革的时候,探索这一问题对于规范我国企业投资行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模式,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回顾国内、外有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选用沪市2004年至2005年201家非金融企业的2814组样本数据,采用聚类分析方法从公司治理模式的角度对样本公司进行分类,选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分别研究了股债兼治型模式和股权治理主导型模式下,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组成部分与投资规模的关系,证明这两种模式下融资结构的组成部分与投资规模的相关关系不同,综合比较影响因素,证明在两种治理模式下,融资结构与投资规模是正相关的关系。因此,应该充分重视股东债权人冲突对投资的两方面作用和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既应该重视负债对过度投资的约束作用发挥其治理功能,又应该正视负债对有效投资的抑制作用,增强债务契约的灵活性,促进有效投资。本文提出完善保护债权人的环境,增加股东责任构建合理的融资结构,完善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