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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也是世界最大河流之一。长江流域以其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奠定了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2002年全流域共有国民生产总值61599.03×108元,约占全国52.35%。但长江流域也是我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乃中华民族心腹之患。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频发生的大洪水,已成为该地区区域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寻求如何降低洪灾造成的对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的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是该地区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紧迫任务。
国内外近几年的发展表明,在所有可能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中,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在科学研究基础上进行风险区划,将自然灾害管理提高到风险管理的水平,也就是要进行洪水风险管理。而洪水风险分析及评价是洪水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因此本研究选取1870年以来的10次大洪水资料(包括1870、1931、1935、1954、1991、1995、1996、1998、1999和2002年),以县为研究单位,借助ArcView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分析和叠加功能,首先对研究区进行洪水风险区划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运用传统的洪灾损失价值评估的方法,按照2002年的社会经济基础,估算各种风险范围的可能损失以及反演典型年份(1870、1954和1998年)洪水的可能损失。本文在国内外首次给出了长江中下游地区未来大洪水的可能损失情况,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有助于当地居民了解自己所处环境的洪水灾害状况,提高他们的洪水风险意识,并能为洪水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宏观的科学依据。
论文在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野外调查、试验区综合分析,运用灾害学相关分析的理论和方法,以县域为最基本的研究单位,对长江中下游地区进行了洪水风险评价及风险分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各种风险范围的可能损失以及典型年份可能损失估算。论文主要的认识和结论如下:
1)长江中下游地区洪水风险分布和可能损失分布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中下游的洞庭湖平原、都阳湖平原、汉江中下游地区、江汉平原、荆江河段、太湖平原以及长江流域的巢湖地区,“五河”及“四水”尾闾县市地区是洪水风险高危地带,长江中下游各省会经济中心、农业商品粮基地区县市是洪灾可能损失严重地区。
2)长江中下游洪水风险区与洪灾可能损失之间无严格的对应关系,即高风险地区不一定就是高损失地区,如太湖流域是长江中下游地区风险相对高地区,但该地区的工农业损失以及社会总的可能损失在整个长江流域中却是最严重的。
3)长江中下游地区洪水风险分布和可能损失分布具有很明显的地理特征。风险高的地区一般是湖泊周围低洼地和江河两岸平原地区,可能损失高的地区与我国长江流域地区工业经济区、商品粮基地相对应。因此各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注意加强防灾意识。将防洪规划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当中考虑。
4)按照2002年的社会经济基础,如果发生类似1870、1954和1998年的洪水灾害的情形下,长江流域洪水灾害平均可能损失将分别是4807.98×108元、10832.92×108元和5605.15×108元。1954年洪水再现,在长江中下游地区造成的损失是最严重的,超过1万亿元。随着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单位面积财产增多,人口增加,城市化以及不透水地面的增加,未来如果出现要比1954(百年一遇)、1870(千年一遇)更大的洪水灾害,其损失可能要以千亿美元计算。
5)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对于即将开展的非工程防洪措施——洪水保险保费的制定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也为防洪规划、减灾决策提供了基础,以及为未来长江中下游地区水利投资、未来移民及环境保护等在宏观上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