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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在提供就业机会、创造税收、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约束问题。深圳发展银行在2005年首次提出供应链金融概念,试图运用供应链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突破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局限性。供应链金融基于整个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真实的交易背景,凭借对供应链上信息流、资金流及商流的整合,并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提高银企间信息透明度,从而解困中小企业于融资难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存在何种程度的融资约束,不同类型企业存在的融资约束程度是否有差异?供应链金融能否对企业融资难问题产生积极作用,其对不同类型企业信贷约束问题的缓解效果是否存在差异?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为供应链金融未来的研究提供方向,同时也为未来其他相关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首先,本文在对供应链金融产生背景、模式及特点进行简要概述的基础上,从交易成本及信息不对称等经济学理论角度出发,系统阐述了供应链金融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理论基础,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其次,选择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中小企业为样本,通过现金-现金流模型和固定效应方法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及供应链金融对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效果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按企业所有权性质及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对样本分组,检验不同类型企业融资约束的差异性及供应链金融对不同类型企业融资约束缓解效果的差异性,并利用差分GMM方法对本文实证结果的稳健性进行检验。通过上述分析,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我国中小企业面临不同程度的融资约束。国有企业及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融资约束问题较小,非国有企业及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低的企业融资约束问题较严重;第二,供应链金融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体来说,对非国有企业和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缓解效果较明显,对国有企业和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低的企业缓解效果较差。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从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三个层面给出相关政策建议,希望能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