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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Peirce的溯因推理理论来探讨语用推理,目的在于揭示溯因认知在语用推理的过程中所起的桥梁作用。
语用推理为话语的诠释提供更多的信息,其有助于加强对特定语境中话语的理解。语用推理是指在推理中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因素补充或增加某些省略或缺失的前提才能得出真正的结论的推理。在语用推理过程中,听者能够快速从字面意义解码,并根据具体语境迅速生成显义,即话语语句自身的完整命题内容,进而推出更多的命题—高阶显义和可能存在的寓义。但是,在语用推理过程中并未解释从解码到生成寓义这一复杂的过程是怎样如此迅速地完成的,也未说明我们的大脑是通过怎样一种思维方式工作的。要想揭示溯因认知的桥梁作用,还需要作大量的研究。
在界定溯因过程中,Peirce指出,溯因既不同于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也不同于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它是从规则和结果推导出个案的一种可能性的推理。依据Fann对Peirce理解,其后期的著作中进一步提出科学研究可分为三个阶段,每个科学研究(或知识获得)都是由对“令人惊讶的事实”观察开始。首先,第一阶段,溯因推理提出一个可能假设以解释事实为什么发生;第二阶段,演绎从该假设(大前提)得出新结论;第三阶段,归纳对新结论进行检验。
由此看来,溯因推理是提出一个解释性假设的创造性行为,它既是一种严格的理性的逻辑推理形式,又是一种自然的本能。据此,当某个事实或现象不符合我们的预期时,我们就会感到意外。要解释这个事实或现象,我们就需要找出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并由此形成对这一现象的相关最佳解释。这一推理认知过程与语用推理的理解过程是相一致的。
本文从分析庭审语言和新闻用语两个方面出发,从语用推理的逻辑实质角度探讨了上述两类话语的溯因认知,并将溯因推理与语用推理相对照分析,认为溯因认知在语用推理的理解过程中起到了贯通桥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