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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和生产资料。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经由征用转为国家建设用地。土地的潜在价值逐渐被发现和认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有财产进行征用是国际上很多国家政府普遍采用的方式,这是国家应用征用权的基本体现,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也是基于这一前提建立起来的。但是,在我国的上地制度体系下,土地征用主要针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即国家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由国家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用,使其转变为国家所有,并根据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下的土地征用制度,在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暴露出政府滥用权利、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低且收益分配不合理、农民经济收益受到影响等种种弊端。因此,有必要在客观上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这些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在现行条件下可行的解决途径及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的方向,通过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相结合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本文运用经济学分析原理对形成上述问题的制度因素进行剖析,并揭示出其制度层面的原因,提出完善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对策建议。认为:1、现阶段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滥用权利,征用补偿标准低且收益分配不合理和土地征用范围过宽,这反映了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对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发展已经产生了阻碍。2、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低的原因主要在于集体土地产权不完整,而收益分配混乱则是由于集体土地产权的不清晰及土地产权的非排他性:土地征用范围过宽,与我国土地征用制度主要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而很少有实质性变动有关,且现行征地制度存在进一步变迁的必然性。3、完善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需要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产权,落实收益分配权,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征地,建立集体土地交易市场,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上述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