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疾病风险日益突出,重大疾病成为了人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个重要原因,有效解决重大疾病保障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城镇职工作为国家建设的中流砥柱,这部分人群的健康状况更加值得关注,因而提高城镇职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对提高全社会整体健康水平,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法、现场调查法、深度访谈法、统计分析法对城镇职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进行了研究。
本研究从病种角度和费用角度出发,对重大疾病在理论上以及医疗保险实践操作上分别进行了内涵界定。规定门诊重大疾病按病种界定恶性肿瘤放化疗在内的15种疾病,住院重大疾病按费用将某地区灾难性卫生支出的起始点(即某地区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的40%)作为该地区重大疾病的起始费用标准。
本研究在理论基础上选择“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作为衡量城镇职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明确提出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适宜度为85%。分析了江苏省六个样本市的城镇职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发现各地的城镇职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适宜的保障水平标准(85%)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保障不足等问题。
在对保障水平及补偿机制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政策建议,包括明确界定重大疾病的内涵;积极做好重大疾病二次补偿工作;加强与商业保险的合作;强化医疗费用的控制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