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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美国一直在国内外鼓吹自己的新闻自由机制。从最初的革命信仰“人人生而平等”到其宪法信条“人人生而具有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从理论上讲,美国具有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以确保“出版自由”的存在。然而在现实中,报业中的“新闻是事实”原则还远未得到实现。来自于报业内部、政府及各社会团体的制约使报纸根本无法不受限制地对事实进行客观报道。报业中存在的或多或少的政治倾向性,注定了报纸不可能对重大政治事件进行不偏不倚的公正报道。此外,政府软硬兼施的策略也扼住了报业讲事实的喉舌。与此同时,几乎每一种报纸都有其所从属的大企业,这样在对这些企业进行报道时,报纸肯定会采用对自己母公司有利的报道,即使牺牲事实也在所不惜。最后,一些社会团体组织,如绿色环保组织、同性恋联合会、全国妇女联合会等等也会对报业在报道与其组织相关的领域时施加影响。所有这一些强加在报业上的沉重负担,使得报业中的出版自由理论和客观报道原则成为流于形式的空洞口号。
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这些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限制报业滥用报道权、保护受报道团体和个人利益的作用。从这一点来说,这些机制具有积极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美国报业中的制约机制会对我们中国的报业带来许多有益的启示,这有利于我们在改革开放的大趋势下,尽快规范我国的媒体市场,从而对媒体报道进行有效的管理。总之,对于美国报业中的“言论自由”理论,我们应该用批判的观点全面分析和看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借鉴美国报业制约机制的基础上,坚持自己的路线策略并尽快完善中国报业的制约机制,使报业更快、更强、更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发挥宣传和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