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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开始了“破冰之旅”。对于出版单位而言,人民出版社、盲文出版社、少数民族语言出版社根据政策转制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这些转制后的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该如何运作呢?公益性事业单位要不要从事经营活动呢?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发展途径又有哪些呢?这些问题的破解都有赖于新思路、新做法,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在于:一是在出版方向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出版布局;二是理顺事业单位组织构架,建立健全现代事业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坚定实行事企分开,减少行政干预色彩。就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结构而言,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出资人与公益性出版单位管理者的委托——代理问题、问责制度缺乏、社会成本增加、项目选择难度加大、效率低下等等,且缺乏好的激励机制,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方向。要探明这些问题的实质以及如何解决这些存在的困境,既需要在理论上予以澄清,更需要在实践中加大试点、改革的尝试力度。文章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非营利组织以及公司治理理论中一些内部治理结构的模式,并探讨这些模式在我国社会现实下对于公益性出版事业发展改革的可行性,为之我用。非营利组织和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本质上均是提供公益性的服务,都存在代理的问题,非营利组织内部治理可以提供相对的启发与思考。运用非营利组织内部治理,设计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内部治理结构,具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同时为了弥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大环境下的一些不足之处,克服公益性出版单位“等”、“靠”、“要”以及政企不分、企事不分等弊病,有效的实现“三权分立”,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良性运转,文章进一步借鉴了公司治理理论中的一些成熟做法。例如,大中型的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可以引入股东大会、董事会、行政负责人和监督委员会等形式构建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起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监督制度,以此探索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的有效路径。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能否取得重要突破,需要从内部治理结构上予以探究,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特色体制机制。另(?)方面,作为国家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政府应该积极的推动其体制创新与改革,并从政策、法律法规上明确保障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文章对于如何营造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同样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