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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化是一种研究方法,最先诞生于社会学领域,随后被引入到法学研究中。类型化就是一种以对概念的不确定性进行弥补为具体方法,以确定类型化的标准为核心,以构建理想的类型为目标的研究方法。类型化通过开放式的思维模式,突破传统概念法学的封闭式思考的局限,来梳理各种理论和概念。法律是一门严谨精确的学科,它研究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法律现象,通过对各种法律现象的整理归纳来约束某一类行为。由于概念天生的封闭性,一个概念确定后,往往难以统领同类的法律现象,而类型就是对这一不足的有益弥补。在法律研究中纳入类型化的方法和思考模式,已经得到多数法学研究者的赞同。瑕疵意思表示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对其进行类型化的分析,可以辨明相关各种瑕疵意思表示形态的异同。我国是一个还没有制定民法典的国家,因此,对瑕疵意思表示的具体形态进行类型化有助于民事法制的建设,同时,对于我国民法现行规定的缺陷也能起到弥补的作用。第一部分,瑕疵意思表示类型化的概述。瑕疵意思表示就是指意思与表示在表意人的表示过程中发生了偏离,本质在于表意与内心的真实意思不一致。进一步深入分析瑕疵意思表示的构成,理解瑕疵产生的阶段和根源是类型化的理论基础。类型化对于瑕疵意思表示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能帮助建立完善的意思表示理论,另一方面它也有利于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第二部分,瑕疵意思表示类型化的标准与方法。瑕疵意思表示的类型化有两个标准,其一是以瑕疵的发生阶段为标准,其二是以瑕疵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具体类型化的方法是通过对概念不确定性的弥补来进行的,即辨明各种概念的异同。瑕疵意思表示各种具体形态的概念有的具有很强的模糊性,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比较各种概念的特征和差异来进行的。第三部分,瑕疵意思表示的主要类型分析。瑕疵意思表示的具体形态主要分为真意保留、虚伪意思表示、错误、欺诈、胁迫等五个类型。本部分是对每一种类型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相类似的概念是否能纳入相应的类型中。第四部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瑕疵意思表示类型化的规定和完善。在我国,将类型化方法引入民法学研究中有助于克服价值偏见及认识上的绝对化,对民法学研究得以更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没有制定民法典,法律制度有缺失,在实践中往往遇到难以决断的问题,对瑕疵意思表示类型化就是要弥补我国法律规定的相应不足,并促进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