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一波三折,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和人民公社的瓦解而衰落,20世纪90年代重构合作医疗的努力最终也以失败而告终。农民的医疗保障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三农问题”的日益突出,农民的医疗保障再次受到广泛的关注,党和政府适时地提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试点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快速、稳定的发展。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2451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7.3亿人,参合率为86.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是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简单复制与重演,而是在吸取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和创新,具有许多新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筹资机制、保障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在筹资机制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筹资,进一步加大了政府的筹资力度,增强了政府的筹资责任,实际上以政府出资为主。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出资的筹资机制拓宽了筹资渠道,扩大了基金池,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补偿比例、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在管理体制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了较为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上到下设置了相应的相关部门的联合管理机构。国务院设置了由卫生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县级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在乡镇根据需要设立了派出机构或委托有关机构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资金的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能有效防止有限资金的乱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设置了监督委员会,对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强化了对合作医疗的监管,要求吸收农民代表参与监督,保证了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统筹层次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市)为统筹单位,扩大了统筹范围,增加了参合人数,扩大了合作医疗基金规模,增强了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在保障机制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提高了农民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在筹资政策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缴费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就改变了以往政策不明确、相互冲突的情况,有力地排除了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促进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配套制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了与其同步的医疗互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互助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医疗互助制度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条件下能更好地发挥其救助功能,又能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用的发挥。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实际推广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既有制度环境的问题,也有自身制度安排的问题。现阶段,应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稳固或具有可持续性为主要目标。只有从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两方面进行改善,不断剔除不利因素,才能促进和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一、稳定筹资机制,加大政府投入。筹资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先决条件,要进一步完善个人筹资方式、提高个人筹资标准、增加政府对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扩大基金筹集渠道,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实的资金。二、科学制定补偿机制,适当提高补偿比例。补偿机制直接决定着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要进一步科学制定起付线、补偿比例、封顶线和补偿范围,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三、加快立法,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法律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其法律地位的确认。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有利于增强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信心,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四、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增强医疗供方的服务能力。纠正卫生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服务意识,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有利于增加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五、控制医疗费用,减少合作医疗成本。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降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作用。因此,政府应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体制,制定按病种医疗费限费制度,探索实行药品统一政府采购、配送机制,实施医药分离,切实控制医疗费用,减少合作医疗成本。 健康是民生之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一项德政工程,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新农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之一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是要使医疗保障基本覆盖乡村,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新农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利于解决农民的医疗需求和现有的医疗保障提供不足的矛盾,有利于解决城乡医疗保障的“二元分化”的矛盾,体现了社会公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还有助于拉近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密切干群关系,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三、新农合有利于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消除农村贫困。疾病是造成农村贫困、农民贫穷的重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参合农民进行医疗补助,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有利于消除农村贫困。四、新农合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既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意识,又提高了农民的就诊率,从而提高了农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而健康的身体又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目前以及将来很长的时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农民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要进一步解决在实行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使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