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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在逐渐延长,老年人口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未富先老已经成为我国老龄社会的突出特征。此外,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覆盖面广、但保障程度低;第二支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其覆盖范围小、行业、地区间差异大;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缓慢。“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呈现出“一柱独大,两柱弱小”的局面。这就使得目前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无法为老年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养老保障,而发达国家很早就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个人购买养老保险。但我国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通过学习研究美国401K计划和德国两次养老保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适时在我国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一方面,可以完善我国先行的养老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可以缓解政府的养老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导论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内容、创新点与不足等。第二章论述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理论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概念及其与其他养老保险的区别与联系。第三章介绍了在我国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意义。第四章论述了国外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主要介绍了美国401K计划和德国两次养老保险改革。第五章阐述了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及试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重点介绍了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市的试点政策和试点情况分析,从中分析推行试点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马太效应、公平,合理的制度设计比较困难及税务部门征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因而第六章依据对我国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启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制定切合国情的与个税递延险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低收入人群直接给予经济补贴、设计尽可能公平的税收优惠方案、加强对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调控与监管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