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主题是涉诉信访在现代社会中的命运。论文从政治学与法学交叉的视角,分析了我国政法传统体制下,涉诉信访制度变迁的动力、轨迹、发展趋势,运用规范分析、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论证了以下基本观点:传统政治文化与新中国革命意识形态的暗合,是涉诉信访能够逐步制度化的基本根据。而涉诉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则是观念上和潜规则中行政与司法不分的政法传统体制及其制度安排的要求和体现。随着国家和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在建设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司法制度的背景下,涉诉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终将因其存在条件的逐步丧失而走向终结,保留其意见表达功能。这一过程的转化需要公民意识的养成、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制度的合力作用。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六章。
导论。首先介绍选题的意义。涉诉信访问题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制度设计的初衷与运行实践的偏离,功能预设与实际作用的冲突及其日益陷入困境的运行状况,要求我们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综合分析与研究。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对目前信访问题的研究状况及特点进行概括,并对本文的研究方法与理论和研究框架结构进行交代。
第一章,涉诉信访的概念阐释。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认识,分析信访的一般涵义和涉诉信访的基本内涵,对涉诉信访与申诉、申请再审、政治参与、权利救济等诸多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加以辨析,以解决涉诉信访的内涵与外延问题。
第二章,涉诉信访制度的历史演进。通过对中国涉诉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历史节点的描述,分析该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及其对于涉诉信访能够逐步制度化的影响作用。
第三章,涉诉信访的依据与基础。传统政治文化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念、意识形态相结合,构成涉诉信访存在和发展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基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基本认识,追求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涉诉信访存在与发展的政策基础:以“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为指导思想,缺乏既判力规则限制的民事诉讼制度设计,是涉诉信访的诉讼制度基础;政法传统下的法律监督体制,是人大等机构处理涉诉信访的现实基础。
第四章,涉诉信访的政治社会功能。涉诉信访制度预设有以下功能:证成政治合法性,塑造政治参与途径,达成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信息沟通渠道。涉诉信访所发挥出的化解纠纷、遏制司法腐败和促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形成与调整等实际作用,昭示涉诉信访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地位的变化。
第五章,涉诉信访制度的现状及其问题。涉诉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性涉诉信访等非正常信访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审判秩序,造成政治合法性的流失:涉诉信访的行政化处理方式与法院审判职能的矛盾日益凸显,削弱涉诉信访的政治参与功能;涉诉信访与程序正义、效率和安定价值的冲突,损害司法权威,使其陷入理论困境,迫切需要完善。
第六章,改革涉诉信访制度的路径选择。渐进式分离涉诉信访的政治与法律功能,弱化权利救济功能,强化政治参与功能。通过建立再审之诉制度,承担涉诉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通过强化人大对法官的监督,实现涉诉信访的政治参与功能;完善审级制度改革,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调解力度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涉诉信访的产生。
结语。在总结论文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改革涉诉信访制度应该关注的相关问题。即:实现涉诉信访的政治、法律功能的分离,宜采取技术性手段,逐步过渡;转变信访者法律意识,以及从技术功能层面认识审判独立的价值,修正政法不分的传统体制等,都将对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