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信息作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资源大部分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体现了宪法赋予公民知情权的要求,也是便于民众了解政府,参与政府管理与决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更是适应WTO背景下的对政府行为透明度的要求。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各种复杂事件及突发事件时常发生,诸如SARS、印度洋地震海啸、禽流感等危害严重的灾难性事件,都要求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反应力。因此,如何完善与发展政府信息公开,也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政府机关通过各种方式公开的信息越来越多,广州、上海等地“摸着石头过河”,地方立法也逐步稳定发展。2007年4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而使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民信息公开意识薄弱、政府机关的服务意识淡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信息公开缺少立法支持等等。本文以信息化时代为背景,以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为线索,以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为基础,围绕中国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本文共分四章具体展开。第一章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范畴及法理基础。具体讨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方式,并从宪法和行政法的角度加以考量。第二章阐述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发展和意义。纵向分析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及其对于保障公民权利、提高行政效率、预防和惩治腐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第三章分析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存在着形式主义、信息公开的内容有限、信息公开的渠道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第四章从观念、政治、法制及技术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总之,我们应该从国情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内容、方式和作用,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信息获取权,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