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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获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顺德区推行的大部制改革借鉴了香港和新加坡的经验,将政府职能分为政务管理、经济调节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三大类型,然后全区原有41个党政机构,按职能“合并同类项”,职能重叠、相近的党政部门合署办公,最终精简为16个。佛山顺德区启动大部制改革的试验,与浙江富阳市大部制探索、深圳大部制改革、国家部委大部制改革仅仅是政府自身机构改革不一样,顺德区大部制改革有党政联动的鲜明特色,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被媒体与学者以“最大胆大部制”来形容。2010年11月,广东省推广顺德区大部制改革经验,印发《关于推广顺德经验在全省部分县(市、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25个县进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扩大对顺德区大部制的实践探索,这也证明省委省政府对顺德大部制改革的认可。 本文首先介绍了现存的大部制改革定义及其现状,阐述了大部制的内涵与牲特征;接着介绍顺德区大部制改革及其效果,分析顺德区大部制改革值得借鉴的经验或要注意的问题实践,剖析了大部制改革的误区、问题与阻力;解构了大部制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启发读者认识大部制的运行机理;最后,提出了地方政府仿效顺德区开展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建议,各地方政府经济基础、社会发展程度和文化氛围等均不相同,即使说明大部制是适合顺德区政府,卓有成效,难以表明大部制必然适合其它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