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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化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产物,数字技术将社交与电子商务融合在了一起,给人们的消费及传播方式带来了创新体验。它成为行业潮流,阿里巴巴将淘宝、新浪微博、优酷土豆等纳入企业生态中;腾讯的QQ和微信等社交媒介也成为其电子商务的入口之一。社交媒介使传统电子商务中的传受主体发生了改变,商家是卖方、是传播者,是注意力意图占有者,也可以是注意力主体;用户是买方、是受众,是注意力主体,也可以成为注意力意图占有者。虚拟注意力的本质是在虚拟世界中模仿着真实注意力的存在形式,为网络经济提供了充足的注意力,它在社交化电子商务经济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突破了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社交化电子商务不再局限于进行商品的交易行为,还糅合了社交媒体等传播形式,利用媒介传播信息并与用户互动,以获取虚拟注意力。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规模已达到万亿级,从跨境交易到身边外卖,人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被摄入电子商务的痕迹,但也带来爆炸的信息量与有限的虚拟注意力难以兼容的矛盾。这种矛盾对“传受”双方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传播者要想获取受众的虚拟注意力的难度加大,变相提高了对虚拟注意力资源的渴求。同时,商品信息的接收者即注意力主体难以适应纷繁复杂的信息,渴望获得个性化的体验和被注目的满足感。也就是说,在社交化电子商务行业的信息传播领域中,注意力主体的主权地位确立,注意力主体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和不选择的权利。身在其中,选择与被选择每一刻都在进行,受众的虚拟注意力资源无时无刻不被攫取,注意力主体也随时为注意力货架上的注意力商品支付虚拟注意力。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加剧了信息的过载的情况,虚拟注意力资源变得相对稀缺,虚拟注意力资源的竞争变得更为激烈。商家不仅大量复制着信息,还融入社交媒体不断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以获得更多的虚拟注意力并促成虚拟注意力向经济价值转化。英国传播学家丹尼斯·麦奎尔认为,大众媒介的主要目的是要吸引、保持受众的注意力。在新的传播背景下,传播者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和保持虚拟注意力,这是传播效果的问题,是值得我们的网络传播学者、传播政治经济学者、注意力学者去研究和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