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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经济组织,拥有众多的资源和强大的影响力,随着企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也逐渐成为20世纪初以来在西方学术界开始探讨的重要问题,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成为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共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我国推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实践中,企业社会责任同样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各界都对其表现出浓厚兴趣,许多研究报告、理论文章相继发表。从理论层面来说,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反对者相比,企业社会责任的支持者缺乏像主流企业理论那样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严密的逻辑方法。就实践层面而言,如火如荼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促使我们思考其背后的理论支撑点在哪里?因此,我们需要追问: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什么,正当性何在,如何处置它与传统经济理论强调的利润最大化的关系等,对这些基础问题的尝试性解读,正是本文的研究内容。
本文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出发,吸收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合理成分,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进行辩证的理论分析。
本文的基本思路是,在系统梳理、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吸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有利成分,引入马克思的对企业二重属性的认识,阐述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揭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是经济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然后分三个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内容的多层次、对象的多样性、以及影响因素的作用。并在得出结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情况做了实证的分析,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如下:
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章)介绍研究的缘起、思路和方法以及一些基本的相关概念界定,梳理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进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历史演进,为本文的分析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第三章、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主要的理论分析都集中于此。
第三章从对一元社会责任观的质疑和反驳开始,认为一元社会责任理论者只看到了企业的生产属性,从而只强调企业的经济责任而忽视企业的其他责任,容易导致企业遭到社会的排斥,难以获得可持续发展。而利益相关者作为一个有利的分析框架,为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如果不能清晰处理各利益相关者关系,容易导致把企业的其他责任全部放在与经济责任同等的地位,则会阻碍企业的正常经营,导致企业丧失存在的意义。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应该在企业二重性的基础上,把企业的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对立统一起来。因此本文引入马克思对企业二重属性的正确认识以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做一增益,并从宏观层面规范分析企业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的正当性所在,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多元责任对立统一的综合体:企业经济责任的来源是企业固有的生产属性以及作为驱动力的资本逐利性;而其他社会责任依据则是企业交易行为带来的社会性,企业不是独立、单一的生产机器,而是处于同社会的互动当中。同时,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的来源,本文提出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三个方面:内容、对象和影响因素。在本章最后,进一步从企业本身出发,分析企业是否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以及促进机制。得出企业本身并不具有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需要政府和各利益相关者的约束和推动。
第四章,针对上章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方面进行了展开研究:
1.在内容上,参照卡罗尔(2004)的金字塔模型,把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并对各项责任的内容和层次进行了界定。依照强制力度的不同,分为三个层次。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处于基础位置,需要强制执行。其中,经济责任可以理解为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法律责任则是对其的基本制约,是社会和人类的最基础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体现。两者处于约束和冲突的状态,这方面的促进主要靠国家的强制力。第二层次则是伦理责任,这方面的促进力来自利益相关者的推动。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它需要自发的同利益相关者进行互动,此时,对利益相关者的保障就是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所以,这一层次的社会责任的承担与利润最大化是相容的。第三层次则是完全自愿的慈善责任,靠的是企业主和管理层的高尚道德,需要企业量力而为。
2.在对象上,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实体就是宽泛意义上的各类利益相关者,这样才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清晰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对每个利益相关者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依据是不同的,有些来自所有权,有些来自交易行为带来的权益,因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对他们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不同的;同时就每个对象而言,可能对他们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多层次的,比如对消费者,保障其生存权就是属于基础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他们子女的保障或者福利的提高,就是属于伦理责任的范畴。这样,从两个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提供了清晰的界定。最后,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分析,看看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其实施:主要有企业生命周期、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所处市场经济阶段和经济制度四个方面,政府或者企业,在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措施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循序渐进,不可急于求成。
第三部分(第五章)对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进行了实证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认为,本文有以下三点创新:
(一)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分。企业社会责任借用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契约的概念能明晰社会责任的内容和对象,进而能进行操作化研究,避免企业社会责任早期研究中出现的因一些基本概念含糊不清导致基本方法上的混乱的弊端。
(二)在此基础上,引入马克思的企业二种属性理论,初步构建起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体系。科学的运用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正确的企业观基础上,全方位地审视企业社会责任,克服了以往类似研究所使用的方法和角度单一的局限。
(三)以马克思对企业是生产属性和交易属性统一体的认识出发,先从内容和对象两个维度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指出企业内容界定关键在于层次性的划分以及依据,企业的逐利目标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式非线性的:有相容的部分,也有不相容的部分,所以,各个层次的促进机制是不一样的;在对象上,作为总体概念的企业,其社会责任对象是广泛的,因为现代企业的行动边界已经几乎无所不包了;但是对个体企业而言,又是有其独特性的,需要结合实际来考虑。最后,再把两方面结合,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分析影响因素。我国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时,必须注意这些影响因素在我国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