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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了英国14-18世纪的犯罪与地方社会秩序问题,努力分析出英国在这一时期是否抵御住了犯罪的过度增长,保持住社会的相对安定。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介绍了近三十年来西方学者对英国早期犯罪史的研究概况,重点考察了他们所依据的材料,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他们在研究中所提出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应该说,犯罪史作为刚起步发展的学科领域在这三十年里发展还是相当迅速的,但仍然有许多重要的问题需待解决。最后,笔者在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之上提出自己所要探讨的问题,即探讨社会转型时期英国的犯罪状况及国家地方执法人员对犯罪的治理情况,从而对英国治理犯罪的成果做一个初步的判断。第二章介绍了14--15世纪英国的犯罪状况。此一时期,英国总体上还是一个乡村社会,其犯罪特征表现了乡村社会中的一些特色。由于材料的限制,笔者主要从对重罪的分析中入手。后一节笔者从性别、年龄、职业和社会阶层等角度介绍了罪犯和受害人的社会特征。第三章介绍了16--18世纪英国的犯罪状况。此一时期,英国的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它的犯罪问题才真正凸显出来。此一时期英国犯罪表现出的最大特点是犯罪从乡村向城市及周围地区的转移,尤其是侵犯财产的犯罪。同时这时期在团伙犯罪、女性犯罪等方面也显示出了不同以往的新的情况。在最后一节,笔者介绍了颇为独特的英国学者界定的社会性犯罪的状况。第四章分别介绍了教区警官和郡上的治安法官的治理犯罪的状况。由于他们都是出身地方的得力人士,对地方上的情况充分了解,在办案时能够灵活处理问题,赢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从而有力地抑制了犯罪,取得了治理犯罪的成功。最后,通过前面的叙述,笔者有充分的理由认定,14-18世纪虽然英国的犯罪问题比较严重,但因为地方刑事司法人员的有效治理,做到司法与民众紧密联系,从而度过了这一难关,抵御住了犯罪的过度增长,为其社会转型提供了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