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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这种新兴的事物,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在我国,第一次的人肉搜索事件,始发于十年前的一次“陈自瑶事件”,从此以后,就开始了快速发展。这种借助于网络完成的公众行为,也对一些事件的演化和最终走向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凸显其强大威力的同时,“人肉搜索”对事件主人公隐私权的侵害也广为人们诟病,一时间“人肉搜索”成为了当今中国社会争议的焦点。说“人肉搜索”存在争议,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人肉搜索”以网络监督的面目出现,形成了一种积极的社会舆论监督风气,充分体现了网络草根阶层隐藏着巨大的参与社会活动和与不道德的社会现象抗争的民间力量。网络上的人肉搜索被发动后,将会产生巨大的力量,当事人或事件完全地,多方面地被跟踪、调查,并被挖掘出更深的内幕,在这种力量下,现实和网络之间的界线也不复存在。被人肉搜索的当事人或事件,将处于被全社会各方都在关注的地位,并会激发社会公众对热点事件监督和参与的极大热情。尽管一件社会上不道德的事件被人肉搜索将会起到舆论监督,改良社会风气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人肉搜索也可能带来一些弊端,比如在一些事件中,除了通过人肉搜索进行监督改良外,事件中的当事人也被过份侵犯和曝光合法的隐私,不仅造成了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的干扰,还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近期以来“人肉搜索”更是呈现出不可遏制的趋势发展态势。“周老虎”、“许霆案”、“艳照门”、“天价烟”,一直到最近动辄以“XX门”命名的网络事件,可以说“人肉搜索”已经深入到人们现实生活的各个角落。综上,“人肉搜索”有利有弊,引发了人们关于其存废的激烈争论。也正是基于“人肉搜索”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特点,加之国内目前关于网络隐私权保护不足的现状,引发了笔者对“人肉搜索”现象进行研究的兴趣。作者将在文中对我国人肉搜索这一现象从四个方面来研究和分析,其中更会用较多的篇幅分析和讨论人肉搜索对当事人的隐私侵犯问题,并就人肉搜索这一现象在我国的未来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第一部分,就“人肉搜索”产生的背景及其时代意义进行了分析,研究了“人肉搜索”的基本特征,及其“暴力”的一面;第二部分,就个人隐私权及网络隐私权的一般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分析和介绍,指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和意义,同时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不足;第三部分,研究了“人肉搜索”与网络隐私权的冲突问题,指出“人肉搜索”对网络隐私的侵害问题;第四部分,提出了规制“人肉搜索”,构建网络隐私权保护机制的建议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