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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在宋代为明州、元代为庆元,是高丽与宋之间的交流中最重要的港口。并且,明州不仅是宋丽两国商人交易、官府借抽分获取收入的场所,也是南宋当局通过高丽的入境人员来了解高丽及中国北方蒙、金统治区情况的重要地区之一。因此,明州的地方志内有不少的高丽记事。例如,宋代编纂的《乾道四明续志》、《宝庆四明续志》及《开庆四明续志》,分别收录了6则、14则、3则与朝鲜半岛有关的材料。尤其,南宋梅应发、刘锡纂修的《开庆四明续志》中收录有《蠲免抽博倭金收养飘泛倭人丽人附》中的“收养丽人”条及《收刺丽国送还人》,这两则记事涉及了高丽、宋与蒙古彼时的状况,因此值得考证。第一则是《蠲免抽博倭金收养飘泛倭人丽人附》中之“收养丽人”条,记录了六名高丽人在1258年漂流到南宋明州石衝山的情况。六名高丽人乘船前往白陵县收购木材,回江华岛途中遭遇海风。他们的名字是张小斤三、金光正、金安成、金万甫、卢善才和金惠和。张小斤三是李藏用家奴,金惠和是还俗僧,而其他四名是万户土军。特别地,明州的沿海制置大使吴潜向他们询问了高丽境内外的诸般问题——迁都江华、江华岛的面貌、高丽与蒙古的往来、江都内经济状况及海岸水军情况等。另一则是《收刺丽国送还人》,记录了 1259年四月,高丽通过宋纲首和范彦华送还了三名南宋人。三名南宋人的名字是升甫(冯时)、马儿(解三)与智就(黄二),制司引向他们询问了原籍、年龄以及被俘虏的背景等情况。本则记事还记录了冯时与解三两人在高丽境内的情况,以及送还待遇及过程等,对研究当时海洋问题及外交关系的学者来说颇有价值。其中附有《高丽国礼宾省对南宋牒》,虽然是二次文书,但保留着完整的内容,可以看出当时外交文书的构造及形态,是十分珍贵的材料。目前为止,中韩两国学者有考证过这两则记事,但尚存需要补充的地方。因此本文首先考证了《收养丽人》和《收刺丽国送还人》。在《收养丽人》中,叙述了高丽投降于蒙古之前的经济状况,利用《高丽史》整理了从1250年至1258年间,在高丽发生的灾难现象,并与当时社会、经济问题结合,考察两国协办讲和之前的高丽境内的情况。另外,考证了本记事中提及的“洪服良”即“洪福良”之异名,且以“自江华至服良所约七日”来推定服良所即是西京。最后,高丽人提过的“曰早窟,曰山水窟、曰袈裟窟”之中,从当时文献、古地图及地方志可以找到的“袈裟窟”的相似地名来证明它们都是同地异名。在《收刺丽国送还人》中,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补考了升甫(冯时)、马儿(解三)两名南宋人进入高丽境内之后的路径。本文从“1258年宋送还高丽漂流民”和“1259年高丽送还被蒙古俘虏的南宋人”的角度来看《收养丽人》和《收刺丽国送还人》两则记事,探讨13世纪中叶(1234-1259)宋、高丽与蒙古之间的关系。既往研究认为,在10世纪至13世纪,宋、北方民族及高丽三者之间,是以平等的地位来进行“多元的交涉”的。但13世纪成吉思汗统一蒙古之后,以游牧民族的军事力量为先锋征服欧亚地区,这种平等的三角关系就此瓦解。因此,既往研究大部分是以某两国之间的交流——高丽与蒙古、蒙古与宋、宋与蒙古的关系来进行研究。虽然在1234年金朝灭亡而蒙古占领华北及满洲地区之后,蒙古掌握着东亚地区的霸权,这点毋庸置疑,但中国南部的势力与领土尚属宋朝,朝鲜半岛的高丽仍然在江华岛维持他们的政权。因此,本文对13世纪之后,在东亚地区“三角关系”的局部被瓦解的看法提出质疑,并证明在13世纪中叶——金朝灭亡的1234年至高丽抗战到底的1259年,蒙古、宋、高丽之间的情况,也是可以用高丽-宋-蒙古这样的三角关系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