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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生活方式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的城市问题,这些问题被形象的称之为“城市病”。解决“城市病”带来的困扰既是民生要求,也是地方政府治理的题中之意。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既不能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也不能很好地解决现实问题,更不能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增益。必须寻求一种新的治理模式成为地方政府治道变革的突破口,参与式治理就是这样的一道突破口。参与式治理强调赋权于民,突出公民的实质性参与,强调利害关系人的权力和责任,注重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治理,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地方治理走向“善治”。广州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是地方治理创新的排头兵。广州公咨委就是对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是作为参与式治理形式的一种区域实践。采用定性研究法之案例研究工具,以广州城市废弃物公咨委为案例对象,探讨其参与式治理实践。深入研究之后主要有以下发现,通过赋权、引入公民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合作协商、构建治理网络,广州公咨委对参与式治理的践行有利于促进公民的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提高政策质量和政策合法性,强化信息反馈和社会监督。当然,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处于探索阶段的广州公咨委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建设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够合理、透明度和公开性不够、对公咨委的监督约束不强等。公咨委模式从香港引入,香港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广州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启示。更重要的是,应针对上述问题找出完善对策。而完善公咨委制度建设,确立其性质和地位;建立健全公咨委运行机制;培育公共精神,提高公民参与能力等对策都将更好的推动公咨委对参与式治理的良好实践。对参与式治理的广州公咨委实践的研究,有助于学界进一步了解广州公咨委实践的现实状况与实践经验,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检视参与式治理理论,是对参与式治理理论的补充和完善。诚然,没有一种研究是完美无缺的,参与式治理对中国地方政府治道变革的解释力还有待进一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