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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Lakatos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检验了回答“组织的实践形态是什么”这一问题的两种思路:形式主义主线和过程主义主线。笔者以为,许多的组织理论流派都可以归纳于这两条主线之下。前者围绕组织是一个效率工具的理论假定,认为组织的实践形态就是一种正式组织结构,或称为形式组织,它是可以被理性设计出来;其在方法论上共享了个体主义方法论。后者反对把组织仅仅当成工具,认为组织更是一个有着独特个性的独立生命体,它不能被事先完全设计出来,只能靠自己逐步生成,因此组织的实践形态就不再是形式组织,而是在实际运作中呈现出来的、并隐藏于形式组织背后的一种行动结构,即行动组织;秉持这条主线的研究者都共享了整体主义方法论。两条主线的这些硬核部分相互对立,且正是在坚守各自的硬核的基础上,通过变动各自的保护带它们扩大了各自的解释效力。
然而在过程主义主线中,一元论方法论的主张开始被打破。它当中的一个学派——法国决策分析学派在方法论上另辟途径,力求突破个体主义方法论与结构决定论之间的二元对立。他们提出,以游戏为分析工具,结合策略分析和体系分析,可以比较有效地做到这种突破。他们的方法论的确是给人耳目一新,看到了结构与行动的交互性及其互动的微观基础。并且他们认为,尽管存在大量活跃的战略行动者,组织的实践形态却并非是理性设计物,而是一种逐步生成的、充满着大量权力游戏的、权变性的人工构造体。
在文章的最后,笔者强调,这两条主线都把握了组织的某种真实实践,但不全面;它们之间也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而是在竞争中存在着交流。仅仅理论的指导是不够的,更重要的组织研究成果应该来源于对社会现实的更多领悟。未来的突破性进展可能就在于能够紧随现代社会的实际运行逻辑而对组织的实际生活进行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