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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股票市场将步入全流通时代。大股东作为新的市场势力拥有者,即将加入到未来的市场博弈中。作为拥有市场势力的大股东,其不但拥有公司的经营权,还拥有天然的对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影响力;他们对公司的价值有最为真切的估计,同时他们还有能力通过影响公司的基本面和股票价格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市场上的博弈将从以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控股股东为主,投资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也将发生转变。以前在市场中存在较大势力的机构投资者(基金为主)将由强势转为弱势,虽然它具有充足的调研能力和资金优势,但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相比,其闪亮点也将变得不如从前耀眼;监管部门需要改进和完善对监管对象的监管方法;中小投资者面临的市场则更为复杂,由于其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因而对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必须更加重视。
本文对全流通后,由于大股东的加入而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作了分析,对未来的市场利益格局改变和实现方式作了简要介绍,用市场供求理论进行了描述。接着,从风险收益非均衡的角度证明了市场势力非均衡存在的普遍性,分析了股票市场新的博弈特征将改变过去的均衡状况,新的博弈状况可能更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最后,本文结合大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制衡关系与大股东特有的市场势力,提出了针对大股东的交易机制设计方案,以期望能够通过该机制达到,既抑制市场势力的负面影响,又充分发挥大股东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价格发现和稳定市场的作用。
市场格局的转变势必对证券监管工作、市场交易机制、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等多方面产生新的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应当与时俱进,针对新生市场势力加强监管、创新机制,本文针对未来市场势力非均衡所可能造成的一些负面影响,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通过研究,能够为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