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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经过演变而逐渐形成的具有民族与时代特色的文化表现形式,是人类辉煌智力成果的结晶,是文明在进化过程中产生的智慧果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发展历程和思想观念的演变过程,是人类文化长河中的命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和保护,是维护一个民族优秀文化、记录人类历史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工业革命开始以来,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得到急速提高,人们的生产和基本消费得到了很好的保障,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生产,经济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而在文化产业链中,很大部分文化商品都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而来的。我国各民族杂居、聚居所产生的种类繁多、各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我国文化产业的改革带来了新的方向,甚至产生了新的发展行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我们回望历史时的文明骄傲、更是我们发展未来的强大助推力。但“保护”永远是我们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态度,一切的研究、利用都要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自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价值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商品化、产业化成为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现阶段的发展模式,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保护意识薄弱,在利用开发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遭到了破坏、扭曲甚至于毁损。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极大地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是有底线的,即必须是在保护与抢救工作做好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杜绝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滥用、误用、错用,甚至毁灭性的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形,要用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传承与发展。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三部分,25000字,第一部分首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进行阐述,并详细论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性、传承性、地域性和活态性等特点。之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所规定的“合理利用”做出了论述,并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关系,为下文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情况作好理论铺垫。本文第二部分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论述。结合我国地方利用开发实践介绍了现阶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现状,之后从利用现状中总结出了如不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机制不明确造成文化产业市场的混乱等滥用造成的问题,为下文论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完善提出了现实紧迫性。本文第三部分在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介绍的基础上,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的具体形式制度规范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中涉及的法律责任。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机制在立法规定上的重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的法律规制,让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抢救的前提下进行活态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和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