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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教育部下发《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指出: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和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方法。2013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改进评价方式,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在此背景下,基础教育学校开始尝试探索新型评价方式,一些学校尝试将表现性评价运用于小学低年级期末考评,其新颖的形式、有趣的内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学校轰轰烈烈开展表现性评价的热潮下,我们需要进行冷思考:表现性评价的本质与内涵是什么、怎样将表现性评价运用于小学低年级期末考评中、在实践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基于此,有必要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探索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的设计与实施问题。理论研究部分主要通过文献查阅,系统梳理表现性评价的相关理论,从概念内涵、理论基础、本质特征等方面详细介绍表现性评价,并分析了建构主义理论、多元智能理论对于表现性评价的指导意义,强调其评价目标关注高阶思维、评价任务基于真实情境、评价准则体现多维分层、评价结果兼顾表现过程等特征。在理论研究基础上,从小学低年级学生的生命成长、认知特点、培养目标等方面详细分析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体系构建依据,并提出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应遵循发展性、综合性、趣味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在此基础上,从确定评价目标、明确评价主体、设计评价任务、制订评价准则、使用评价结果等方面建构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体系。H大学附属小学自2015年开始低年级表现性评价的探索,在深入现场全面观察、深度访谈、文本分析的基础上,呈现其低年级表现性评价的实践样态,并用所构建的表现性评价体系审视其经验及不足,发现H大学附属小学期末表现性评价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评价目标定位存在偏差、评价任务整合性不强、评价准则科学性待提高、评价结果简单化处理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带来“变革阻力”、对传统考试评价方式的“路径依赖”、教师运用表现性评价的意识与能力不足等。为提高H大学附属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的效果,建议完善评价制度设计,规范评价设计与实施、更新考试评价理念,树立育人价值追求、提升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的意识与能力。将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放置于教育评价发展的历史长河,反思其不足与未来发展方向,将有利于明确其定位及未来走向。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存在着信效度难保障、评价成本较高、对评价者要求较高等不足,但同时也发挥着关注学生主体地位、助推教师专业成长、改变学校评价生态的作用。充分发挥评价育人的本体性功能、构建平衡整合的学生评价体系、评价设计特色化与规范化并行是小学低年级表现性评价的未来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