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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公司奉行股东利益至上的原则,认为公司的唯一责任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但是,这种理念的统治地位在20世纪初随着“公司社会责任”的提出受到了的挑战。公司社会责任旨在从社会利益的大局出发,在尊重公司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提出公司应对股东之外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相应的义务。自公司社会责任被提出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一直争议不断。反对者坚决维护传统公司目标理念,赞成者竭力从不同角度说服公众予以接纳。 日前,企业的经济力量迅速崛起,作为一个“社会细胞”,企业与社会始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一个大型企业的年效益相当于一个中型国家的年GDP。这样的企业必然左右着市场经济,必然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有关社会责任的定义,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企业社会责任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西方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已经经历了一个多世纪,而在我国才刚刚起步。鉴于西方经济是由于过度的市场化造成了经济危机,才出现了凯恩斯主义,才进一步发展出企业社会责任。就作者看来,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于国家调节的一种积极响应,及主动的配合。 与传统的企业理念迥然不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在对企业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目标质疑与反思的基础上,对企业目标的适当修正与平衡。然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提出伊始与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多方的诘难和责问,引发了旷日持久的大争论。虽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已在相当程度上达成共识,但对于究竟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正当性何在,企业应该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尚未取得令人信服的通说。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体,其生产经营行为同样会产生内、外不经济性,给国企职工、生态环境、消费者、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既是其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有赖于完善的实现机制作基础。对我国国有企业而言,如何评价、把握和应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己成为中国加入WTO以后必须要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尚有探讨必要的重要课题。作为公司社会责任的支持者,笔者在文中尝试从自己的视角对社会责任进行分析,以此证明公司社会责任存在的重要意义。 本文在承认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上,采取历史的和比较的写作方法,运用多学科理论展开对公司社会责任相关问题的探讨,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对我国国有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的几点思考。除了引言和结语之外,主要分三部分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及其实现机制进行探索性研究:引言部分简要说明了本文的选题原因,基本观点以及研究方法。希望本文能为弥补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上的不足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从而为我国国有企业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寻找符合我国国情的实现途径,以应对企业社会责任全球化运动。第一部分,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背景部分主要从经济和社会两方面分析了当前的理论研究环境,之后提出了本文研究理论的现实应用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概念,该部分在对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代表性的论述进行比较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目标和性质。并通过理论研究对一般企业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分别做了整理和分析,之后通过比较分析出了两者的相同和不同之处。第三部分,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和实践。主要是关于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意义,通过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并提出了对策。 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有赖于合理、有效的公司社会责任实现机制。这个机制既包括法律层面的实现机制,又包括道德层面的实现机制;二者各有优势同时又各自具有本身不可避免的固有缺陷,只有两个层面的实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方能促进公司积极主动的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公司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现在还并不完善,还需要根据客观发展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适时的对其进行调整和补充。逐步完善我国的公司社会责任实现机制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在设计相应的制度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纽带,充分发挥法律的导向功能,引导公司积极主动的承担适当的社会责任,使得公司成为社会责任运动的主导者和承担者。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