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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是我国小说发展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第一部志怪小说。其成书年代正值汉语处于由文言系统向白话系统转变的中古汉语阶段,语料口语色彩较浓,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魏晋时期的语言面貌,是我们研究中古汉语语音、词汇、语法的重要语料,在语言研究方面有很大的价值。本文旨在对《搜神记》(不包括佚文,下同)中的动词进行配价研究,借以了解它们的配价能力、价位分布和搭配情况。并对各类动词的语义特征进行总结归纳,以期观察中古时期有关动词语法功能的面貌。“配价”的概念是由法国语言学家特斯尼耶尔提出来的。配价语法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动词中心论。这一语法体系强调动词是句子的中心,是全句的支配成分,人物语和情景语是动词的直接从属成分。所以,从配价的角度研究动词成为普遍语法理论的重要问题之一。上世纪70年代,我国语法学界引进了配价理论,随之也带来了一股研究的热潮,一些学者利用配价理论解决了许多现代汉语语法问题。近几年,一些学者开始利用配价理论去研究古代汉语,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选取《搜神记》作为研究语料,并对其中的谓语动词进行配价研究,借此来进一步扩大配价语法的应用领域,同时,也为准确描写《搜神记》语法体系提供一些材料。本文以《搜神记》中的所有动词为考察对象,首先遵循词的语法功能、形态和意义结合的原则,并根据动词在语料中出现的频率和词项,将符合条件的《搜神记》中的557个动词提取出来,再按照其语义特征的不同分为五类:动作动词、性状动词、关系动词、心理动词、致使动词。配价语法理论旨在揭示动词对从属成分的支配能力,反映与动词相关联的语义成分的数量。而要全面地反映动词的支配能力,还应该揭示从属于动词的各个从属成分的语义角色。本文将《搜神记》动词从属成分的语义角色分为3大类25小类,以求比较系统全面地揭示动词的配价情况及动词与其从属成分的语义关系。本文认为“价”是属于“句法—语义”平面的,动词的“价”应该由基本配价句式中的必有成分决定,同时,我们认为存在“准价”,它是由词类临时活用造成的。本文将《搜神记》中提取出来的动词分为一价动词、准一价动词、二价动词、准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由于“价”是一个涉及到多个层次的复杂概念,仅仅考察动词在基本配价句式中的支配能力是不全面的,因为语料中还存有大量的扩展配价句式,所以在分析动词的配价情况时,我们采用了“配价层级”,把“价”这一单一概念分化成了一个有层次的体系一价、位、联。并求得它们数量的最大化,从而全面地反映动词的配价能力。本文第四章详细描写了各类动词的配价情况,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在各价动词中,二价动词最多,357个,占总数的64.1%,准一价最少,只有2个,占0.36%。各类动词中,动作动词数量最多,431个,占总数的77.4%,致使动词数量最少,只有7个,占总数的1.3%。在各价各类动词中,二价动作动词数量最大,其配价能力最强;关系动词和心理动词的配价能力弱一些。由此可以说,动词的性质和语义特征决定了动词的配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