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樂府詩集》的成書為研究對象,從編纂背景、資料來源兩方面對這一課題進行了探討。上編“《樂府詩集》的編纂背景”主要論述郭茂倩的生平家世、《樂府詩集》在南宋的流傳以及《樂府詩集》編纂的文獻背景及音樂理論背景。觀點如下:一、郭茂倩生於仁宗慶曆六年左右,自小所受教育良好。《樂府詩集》成書於北宋後期,北宋末可能已有刊本。其現存最早的刊本刻於北宋末而最終印成於南宋初。除《樂府詩集》外,郭茂倩還編有《雜體詩集》。而《樂府詩集》在南宋時流傳較廣,且得到諸多學者的關注。二、音樂類和正史類典籍是郭茂倩撰寫《樂府詩集》題解的主要資料來源。郭氏所引168種文獻多見於北宋目錄書的著錄,並為中央官府收藏。其時書籍刊刻與收藏事業蓬勃發展,為《樂府詩集》的編纂提供了良好的文獻條件。三、宋代的音樂觀念影響了人們對書籍的分類及編纂。目錄書將樂府歌辭類、題解類典籍編入經部,即是其表現。在重樂府典籍、重古樂的背景下,宋人(尤其是北宋)對樂府詩歌進行了全面總結。此時產生的樂府類典籍總計有16種191卷以上。因此,郭茂倩之編纂《樂府詩集》亦是時代風氣使然。而通過考察劉次莊《樂府集》、《樂府集序解》及鄭樵《通志?樂略》的內容及其資料來源,則可以窺見宋人總結與研究樂府詩的共同傳統和資料背景。另外,在禮樂觀念影響下,郭茂倩在《樂府詩集》中設郊廟、燕射二類歌辭,並依儀式性由強至弱的順序對十二部類加以編排。下編“《樂府詩集》的資料來源”主要論述郭茂倩編纂《樂府詩集》時,利用作家別集、《文選》、《古今樂錄》等文獻的情況。主要觀點為:一、《樂府詩集》中大部分小注是郭茂倩編書之時參考其他文獻所標之異文。其參考原則為:(一)在利用正史樂志編輯郊廟、燕射和雅舞歌辭時,因尊重宮廷禮樂記錄的權威性,郭氏基本選取當代樂志為底本,不以其它文獻參校。(二)收錄作家作品時則多參考其他文獻。二、《樂府詩集》所錄無主名作品主要來源於《古今樂錄》、《古樂府》、正史樂志等收錄歌辭的樂類典籍。作家作品則主要來源於別集。從《樂府詩集》同人同題作品(同一詩題下所收某作家多首作品)的順序,以及郭氏所撰解題可見其編纂時對別集的利用。這一工作亦體現了郭茂倩對總集以及音樂典籍(尤其是古本或歌辭集)的重視。三、郭茂倩編纂《樂府詩集》時不僅參考了李善注《文選》,而且參考了五臣注或六臣注《文選》。其所引《歌錄》多從李善注中轉引,反映了郭氏對轉引材料的審慎態度。除此之外,本文通過考察《古今樂錄》的資料來源,較清楚地分析了《荀氏錄》、《大明三年宴樂技錄》、《元嘉正聲技錄》等書的內容,並<WP=3>初步解決了《樂府詩集》此部分的標點問題。本文還從現存《古今樂錄》的佚文試對其進行了分類,並對《分類補注李太白詩》蕭注中與《古今樂錄》相關的資料進行了性質辨析,認為其絕大部分是引用《通志?樂略》而非《古今樂錄》。結論部分在總結全文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樂府詩集》的編纂體例及其分類。認為郭茂倩對樂府詩的分類是立足於材料的分類,是在此基礎上對前人分類的揚棄與創新。其分類有三重標準:(一)歷史的標準,即大致依樂府歌辭產生的先後順序進行編排;(二)禮儀的標準,即在前一標準的制約下,依儀式性由強到弱的順序加以編排;(三)音樂的標準,在前二重標準的制約下,依音樂性由強到弱的順序加以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