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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在各个历史时期,都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作为当时在国民经济中比重成分较大的私营经济,为当时迅速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国有经济的起步和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后,党就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并经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割“资本主义尾巴”,私营经济在我国遭到毁灭性的扼杀,几乎绝迹。公有制几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惟一的经济形式。但实践证明这种过于单一的所有制形式不符合我国生产力水平低和多层次的实际,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三个有利于”思想的指导下,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和对私营经济认识不断加深的基础上,党对私营经济的政策作了及时调整并不断加以完善,私营经济在我国死而复燃,并得到了快速发展。 新时期以来,对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我们党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发展过程。由开始时的允许存在到“补充”、“有益补充”,以及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到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仅是所有制理论的历史性突破,而且是党对私营经济政策的一次本质意义上的突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消除体制性的障碍,使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并在享受资源方面在政策方面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党的十六大报告肯定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时提出“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造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要表彰”,将极大地激发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和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 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正式被纳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成份,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对私营经济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在创造社会财富、增加政府税收、繁荣城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