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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从根本上说是对传统农民性的改造,以使具有深厚历史根基的分散农民能够与现代社会连为一体,成为现代国家组织体系的成员。”行政建制是国家整合乡村社会的载体,国家通过建立和调整基层行政建制将国家的意志输入乡村社会,将分散的乡村社会整合到国家政权体系中,并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改造。从历史的角度看,现代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是必然的趋势,基于不同阶段政治目标的变化,国家也会在整合乡村社会的过程中不断调适自己的行为。
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两个地域相近的自然村落,在国家整合乡村社会的进程中经历了分分合合的建制变化,最终未能合并为一个建制村,由此引发笔者的思考:为什么地域相近的两个村庄合不起来?
在此基础上,本文沿着村落底色基础上的基层行政建制变迁这一主线展开,由于“同处一地,源起两家”,在同一个地域内形成了两个具有不同血缘、地缘和传统的差异性自然村落,这种差异性又表现出清晰的村落认同边界和自治边界。中华民国时期,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渗透,不断调整和变动基层建制,最终以自然村为基础恢复保甲制,没有打破村落原生自治形态而盲目地划定行政建制,实现了行政对村落的有限介入。1949年以后,国家为了巩固新生政权,通过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等打破传统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村落社会结构,最终建立人民公社体制,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全面介入,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渗透也极大强化。在这个时期,国家脱离村落的客观基础而进行行政建制,郭西村、郭东村也被国家强制整合为一个行政建制单位,这种外部性强制整合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形式上的改造,但是传统小农的内在心理和习惯并没有被整合到一起,被严格限制在公社体制内的两个村庄出现了“明合暗不合,名合实不合”的结果。行政化的体制压抑了乡村社会的生机,抑制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违背了乡村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最终国家放松其在乡村社会的行政干预权力,并在新时期确立“乡政村治”体制。现代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方式发生了改变,以尊重村落的历史文化传统为基础,在合村并组的改革浪潮下,重视农民意愿,给予村落更大的选择自主性,力图实现国家行政与村落自治的良性互动。
本论文的研究结论是:在一定时期内,行政建制对村庄进行强制性整合,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外在形式上的简单整合,并没有实现内在的拢合,结果更多的是“整而不合”。在现代国家建构中,作为政治共同体的行政建制要依赖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原生自治。也就是说,国家在整合乡村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并不是盲目地进行行政介入,而是依赖和借助传统村庄的自治底色。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是个历史的过程,是个长期漫长的过程,要充分考虑到村落中历史文化因素的客观存在,不断探索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有机整合形式。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基层行政建制的设置和调整,要尊重自然村落的历史传统,借助自然村落内生的社会资源,激发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努力寻求行政与自治的平衡和有机衔接,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两个地域相近的自然村落,在国家整合乡村社会的进程中经历了分分合合的建制变化,最终未能合并为一个建制村,由此引发笔者的思考:为什么地域相近的两个村庄合不起来?
在此基础上,本文沿着村落底色基础上的基层行政建制变迁这一主线展开,由于“同处一地,源起两家”,在同一个地域内形成了两个具有不同血缘、地缘和传统的差异性自然村落,这种差异性又表现出清晰的村落认同边界和自治边界。中华民国时期,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渗透,不断调整和变动基层建制,最终以自然村为基础恢复保甲制,没有打破村落原生自治形态而盲目地划定行政建制,实现了行政对村落的有限介入。1949年以后,国家为了巩固新生政权,通过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等打破传统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村落社会结构,最终建立人民公社体制,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全面介入,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渗透也极大强化。在这个时期,国家脱离村落的客观基础而进行行政建制,郭西村、郭东村也被国家强制整合为一个行政建制单位,这种外部性强制整合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形式上的改造,但是传统小农的内在心理和习惯并没有被整合到一起,被严格限制在公社体制内的两个村庄出现了“明合暗不合,名合实不合”的结果。行政化的体制压抑了乡村社会的生机,抑制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违背了乡村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最终国家放松其在乡村社会的行政干预权力,并在新时期确立“乡政村治”体制。现代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方式发生了改变,以尊重村落的历史文化传统为基础,在合村并组的改革浪潮下,重视农民意愿,给予村落更大的选择自主性,力图实现国家行政与村落自治的良性互动。
本论文的研究结论是:在一定时期内,行政建制对村庄进行强制性整合,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外在形式上的简单整合,并没有实现内在的拢合,结果更多的是“整而不合”。在现代国家建构中,作为政治共同体的行政建制要依赖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原生自治。也就是说,国家在整合乡村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并不是盲目地进行行政介入,而是依赖和借助传统村庄的自治底色。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是个历史的过程,是个长期漫长的过程,要充分考虑到村落中历史文化因素的客观存在,不断探索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有机整合形式。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基层行政建制的设置和调整,要尊重自然村落的历史传统,借助自然村落内生的社会资源,激发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努力寻求行政与自治的平衡和有机衔接,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